会宁“3·03”血案昨日开庭
奔流新闻
公诉机关用四个“极其”表述两被告罪行 建议法庭判处死刑
本报会宁讯(记者 宋维国)9月12日,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会宁“3·03”血案在会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正式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代理人在公诉词和辩护词中建议法庭判处两被告死刑外,2起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44.2万元。经过当庭调查、举证、辩论和最后陈述,因案情重大,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公诉人建议判处两被告死刑
当天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在公诉词和辩论词中用四个“极其”表述了两被告柴延成、柴延学的罪行和应该受到的惩罚,并建议法庭根据被告的犯罪事实和对受害人以及社会带来的重大危害和影响,判处两被告死刑。
公诉人认为,柴氏兄弟因为点滴小事”,就心怀仇恨和报复心理,经过精心预谋和准备,提前制作和购买作案工具,分别制造河北邯郸峰峰矿区“5·25”血案和甘肃会宁“3·03”血案,造成了2死1重伤的重大严重后果,给受害人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和影响,其作案动机和心理极其卑劣,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甚至连一个年仅8岁的孩子都不放过,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最后,公诉人建议法庭,根据案件事实和国家法律有关条文,判处两被告死刑。
受害人泪流满面听完审判
庭审中,河北邯郸峰峰矿区“5·25”案件受害人、死者柴双有的妻子温增茹一看到柴氏兄弟就情绪失控,痛哭着高声叫骂,险些冲向两被告,被法警及时劝说并制止。
会宁“3·03”血案的受害人之一———死者李德元老人的老伴在亲友的搀扶下一直啜泣着旁听了庭审。当公诉人当庭出示被告人的作案工具时,老人在恸哭中几度昏厥。惨遭断手的8岁幼童隆隆(化名)的父亲李志荣在陈述中多次哽咽。
庭审中,河北“5·25”血案的受害人共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各项赔偿请求12.4万元,会宁“3·03”血案的受害人共提出各项赔偿请求31.8万元。但他们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表明,关于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他们从案发至今就没有真正想过要得到,只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计算和向法庭陈述。而他们内心之中,只想请求法庭依法公正严惩凶手,给死者一个公道,给受害人一个心灵的安慰。
经过近5个小时的庭审,法庭最后宣布:“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将提交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审议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