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先:利益膨胀下,百姓只是官商的鱼肉
中国江西网
作者:韩永先
陕西横山县一处煤矿非法越界开采,掏空了村庄地下的土地,造成土地陷裂、房屋裂缝、泉水断流。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村民却被县法院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为由判赔800万。(中国网9月11日)
面对巨额赔偿,村民们异常愤怒,直指法院是“煤老板的法院”。暂且不说是“煤老板的法院”,还是“法院的煤老板”的问题,我们先来为老板“验明正身”?
据记者调查发现,东方红煤矿的营业执照2006年11月就已经到期,之后再也没有进行年检,也就是说这家正在“正常生产”的煤矿完全是一家非法煤矿。
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资格的凭证,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以及不对营业执照进行年鉴,一律属非法经营。
笔者不明白的是这家没有营业执照要停产的煤矿,哪来的停产损失费?而且,村民阻挡生产是从2007年6月16日才开始,法院的800万赔偿金又从何说起?
百姓做为受害者却被告上了法院,7个人被判了800万。百姓终于愤怒了,百姓们上诉了,这次“大获全胜”,赔偿金从800万降到了130万,可是百姓还是想不通,“我们成了黑百姓”。
笔者想,对于朴实的老百姓,还是用生活的教科书说明比较实用。这就如在“生活词典”里见到过被狗咬了获得赔偿,却没有见过被狗咬还要给狗医牙的。
打狗还要看主人。狗主人讲道理,说我不该养疯狗,咱们被狗咬了也不怕,有人给解决。可是百姓们不幸运啊,被狗咬了却听主人说:我规定“狗”不许咬人,但还是有“狗”要“咬”人,就是这个道理,“我们在管理上是尽力了”。仗着位高权重的主人,百姓被狗咬了也只有去给狗医牙的份儿了。
衡山县的领导说的更明白,“要为横山县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这下明白了,原来东方红煤矿是衡山县的一条“导盲犬”,事关县经济的发展,难怪看到“狗”咬人还要护犬了。
想必现在百姓们也该明白为什么“你既然判了我们,你为什么还要给我们钱?你给我们钱,你为什么还要判我们?”了吧!
在地方经济利益的砧板上,百姓只能是鱼肉,任人宰割。百姓们不是没有集体利益观念,正如村民说所,“我们要求不高”,“我们不要钱,只要把我们安顿好就行”,但是百姓却连这点生存的权利也被剥夺了,也难怪会有“煤老板的法院”出现了!
中国现代化需要地方经济发展,可是官员还需明白,求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咱们老百姓。不为百姓富裕,发展经济又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