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扎不当 毁人一手
城市晚报
■记者 周和/报道
本报延边讯没想到只是一次意外的手臂骨折,到医院去包扎,结果竟让手臂的肌肉和神经都烂掉了,左手成了废手。昨日,汪清男孩王小龙的家人向记者讲述了这段痛苦的经历。
手臂骨折竟烂皮肉
据王小龙的父亲王亚军讲:2001年,王小龙13岁,那年9月14日,因为一次意外王小龙造成左前臂骨折,他带着孩子来到汪清县医院救治。医生当时给小龙打了夹板,外面紧紧裹着纱布。第三天,小龙受伤的手臂腕部以上大面积都因绷带勒得过紧、不过血,导致手臂外部的皮肉变色腐烂,手也不好使了。王亚军带着小龙来找到医生,医生说是治疗过程中的小毛病,用了些药水处理一下,又用毛巾再次包扎起来。到了第六天,小龙手臂腐烂的症状越来越严重,他又带着儿子来到了汪清林业局医院,被诊断为“左前臂骨折后皮肤坏死缺损”,医生说小龙手腕以上大部分的皮肤、肌肉、肉腱还有神经全都烂掉了,整个手可能要残废了。
9次手术仍没挽回
见病情这么严重,从2001年10月至今,王亚军带着儿子先后在延吉、长春、上海等地开始求医问药,先后进行9次手术,共住院治疗302天,其间汪清县医院曾先后支付医疗费共计11万余元。从2002年到2003年,小龙因病休学一年。可直到目前,小龙的左手仍拿不了任何东西,手指只能微微屈伸,连握也握不起来。采访时记者看到,小龙的左手腕以上部分只有右手手臂一半粗细,上面布满伤疤,手掌也比右手小一些。王亚军说,医生仍建议小龙继续手术和坚持手部功能训练,这样才有望恢复一些功能。
对簿公堂医院全责
2006年12月,王亚军带儿子到延边医学会做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为二级丁等医疗事故,汪清县医院负完全责任。又经司法鉴定,鉴定小龙为五级伤残。在认定医院治疗失误导致小龙左手残废与医院协商无果后,同年王亚军代表儿子将汪清县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61万余元。汪清县法院审理后判决汪清县医院赔偿王小龙各项损失50余万元。汪清县医院对一审判决赔偿金额不服,上诉至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今年8月18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判决。
一只残手误了学业
王亚军说,小龙伤前学习成绩很好,在班里一直是前三名。自从手残废后,在班里经常受到同学们嘲笑,产生自卑心理,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今年高考,他才考了300多分。为安慰儿子,王亚军决定再筹钱供儿子自费上大学。经历了8年前的病痛和打官司的艰难后,王小龙决定要报考律师专业。
王亚军告诉记者,小龙的左手现在已经长歪了,必须再做一次手术矫正过来,但永远都不可能再恢复如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