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点子试解停车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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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连续关注的停车难问题交警部门已展开调研,并形成详细工作意见,拟向市政府提交
■错时停车是解决停车难的一种有效途径
■在现有条件下,鼓励单位、企业、学校所在院落向社会开放,收费办停车场
■在交通压力不大的路段规划一些限时间段停车位
■凡有对外办公的部门都应该给外来办事者预留停车位
本报9月2日讯 (记者 马秀凤) 从8月26日起,本报连续刊发《车位少为泊车四处借位》《居民区、单位能否错时停车》《错时停车有些小区、单位已先行》等几篇报道,就太原停车难问题及实行错时停车进行了连续关注。今日,记者采访获悉,停车难已引起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太原市交警支队秩序处经过前期调研,提出《关于改善太原市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工作意见》,内容涉及错时停车、资源共享、政策法规的制定等内容,拟向太原市政府提交。
根据太原市交警支队调查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7月底,太原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5万余辆;市区内共有机动车停车泊位数约为45000个(其中路内停车泊位数16000个),汽车停车位数为11.3个/百辆。这样的标准,按照国颁评价标准只能达到五等管理水平。要达到国际二等管理水平(20个/百辆),太原市还需要增加约34600个停车泊位。
太原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苏平认为,杭州的“错时停车”经验对太原有现实的借鉴意义,只要太原的居民区、单位能合理管理,真正实现资源共享,对缓解人口密集的老城区停车难题来说,是一种有效途径。
苏平副处长说,目前省城停车难的根源在于:观念上对停车认识不足,导致了人们对待停车问题的偏差;政策上优惠鼓励导向的缺失,阻碍了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工作进程;管理上价格杠杆作用的忽视,造成了路内路外停车收费的倒置;在建设上缺乏先进技术的应用,影响了有限资源的充分利用;机动车停车场地及设施严重不足,现有停车场(库)被挪用;停车管理力度不够,管理手段相对落后;停车法规体系尚未健全。
太原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分析认为,要破解停车难题,应该做到整合全市道路资源,完善规划,增加停车场建设投入;完善法规,理顺收费标准和体系;严格管理,不断规范停车秩序;做到静态停车和动态行车兼顾,机动车停车和行人、骑自行车人通行的兼顾,收费与市民的承受力兼顾,当前和长远兼顾多个方面。
从管理角度来说,应该建立太原市停车管理领导组。以避免规划、建委、交警等十多个部门,相互间只有配合没有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的尴尬局面。
同时,要狠抓规划建设管理环节。凡新建的建筑要配足停车位;要对出现的停车热点进行详细规划调整,增加停车规划,停车工作要在各自大门内解决;要规划一定数量的公共停车场库;纠正挪用的已建成地下停车场库。
在保证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挖潜、拓宽停车资源,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规划更多的停车位,增加停车的容量;鼓励要求单位、企业、学校所在院落向社会开放,收费办停车场;在交通压力不大路段规划一些限时间段停车位;凡有对外办公的部门都要给外来办事者预留停车位。同时,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增强车辆拥有者“车有其位”、“停车入位”和“有偿停车”的意识,改变随意停车的陋习,提高现代化交通意识和遵守法制的观念,从而改善太原市交通整体环境。
另外,要鼓励居民乘公交出行,多方面实施“公交优先”相关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市民乘坐公交车,放弃开汽车。继续对违法停车严格执法,同时建立城区停车诱导系统,及时向车辆驾驶员提供停车场位置及停车泊位的准确信息,提高车辆停放效率和停车场(位)使用周转率。例如,在南宫广场、湖滨广场、迎泽宾馆等繁华街区的大型停车场周边建立停车诱导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