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香烟20亿摆酒“庆功”全落网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彭海红 李毓华 吴兵 文/图)深圳海关缉私局昨日透露,在广东及福建海域偷运香烟20余万箱、案值20.8亿元的特大走私团伙近日一审获判。主犯卢某品被判处死刑,蔡某猛、林某洲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某钦等16人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
在透露上述结果的同时,深圳海关缉私局还披露了这起由海关总署缉私局督办的特大香烟走私案的侦破详情。
意外暴富露出“马脚”
2002年福建蔡万和特大香烟走私犯罪集团被摧毁,走私香烟的“供应”出现了一定的真空,昔日充当蔡万和“马仔”的卢某品嗅到这一点,“雄心”勃勃回到村里,以暴利为诱饵,迅速拉起了一支以家族成员为主的走私队伍,他以股份制的形式将村民手中的大部分资金筹募作为走私香烟的资本金。
不到一年时间,卢某品就发达了,但狡猾的他并不对外张扬。不过,这一切都没有逃过缉私警察的利眼。在蔡万和团伙被摧毁后,厦门海关缉私局意识到很有可能会出现第二个蔡万和,于是加紧了对辖区香烟走私的监控和打击力度。没有任何职业却十分富有的卢某品引起缉私警察的怀疑,缉私警察于是展开了调查。
走私团伙股份制集资
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部署与指挥下,深圳海关缉私局与厦门海关缉私局成立代号为“5319”的专案组展开线索经营。经查,以卢某品为首的走私团伙以股份制形式向村民集资,并承诺有60%的收益,组织了一个庞大的走私网络。
该走私团伙一般在晚上行动,他们通过大型机动船将香烟从菲律宾运到福建沿海,然后过驳到小铁壳船上,最后冲滩上岸。邱某锦(卢某品哥哥卢某典之妻)便挨家挨户以点名的方式组织村民到海边搬货并进行登记。接到活后,村民们分别穿上红、黄两种颜色的马甲以示区别,穿红色马甲的村民负责从船上将货物搬到岸上,穿黄色马甲的村民负责从岸边将走私香烟搬到“小飞虎”(一种车身小、速度快的四轮小货车)上。
卢某品汲取了蔡万和因地下烟库被查而倒台的教训,在走私香烟上岸后就马不停蹄立即组织人马将其运送到汕头、苏州等国内买家指定的地点。整个过程完成后,邱某锦便会拿着登记本给参与搬运的村民发放“工资”。
摸查中,专案组发现卢某品与居住在深圳的广东惠来人林某洲来往甚密,林某洲曾经是蔡万和走私团伙的合作伙伴之一。并掌握到蔡某猛(蔡万和之子)在以其父亲为首的走私团伙被端后,一直躲藏在深圳的林某洲处。随着调查的深入,惠阳地区的陈某钦也进入专案组民警的视线。
经初步查证,2004年初至2005年8月份,卢某品、林某洲走私犯罪团伙主要在福建石狮沿海非设关地进行走私,林某洲负责境外组织货源,与此同时,林某洲还伙同陈某钦、游某强等人在广东省惠阳海域用同样方法偷运香烟进境。2005年底,经林某洲提议,卢某品等人到惠阳与陈某钦、游某强等人联系,共同在惠阳海域偷运香烟进境,并按出资比例分配走私利润。
随后,团伙成员邱某志(负责记账)、蔡某坛、卢某集、邱某来等人及华某元等国内买家也进入了缉私警察的视线。
主要成员被警方一网打尽
2006年1月初,专案组得知:卢某品、林某洲、陈某钦等团伙成员将要在深圳聚集,一方面是走私香烟赚了不少钱,年底要庆功并准备分红,另一方面是商讨下一步的合作计划。总署缉私局立即在深圳、厦门、汕头、苏州四地部署警力,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收网方案。
2006年1月12日晚,卢某品、林某洲、陈某钦等人纷纷前往深圳某高档娱乐场所,并不约而同进入了同一间套房。13日凌晨时分,人越聚越多,通过外围调查,专案组发现该团伙主要成员都已经进入“网”内,便决定收网。凌晨1时左右,正当卢某品等人享受着花天酒地时,埋伏在周围的缉私警察将其一网打尽。与此同时,厦门缉私局民警也抓获了邱某来等相关涉案人员,并在福建邱某志家中搜到相关账本等证据资料。
此次行动在深圳抓获涉案人员31名,在厦门抓获32名涉案人员,在苏州抓获4名涉案人员,在汕头抓获涉案人员2名,该团伙主要成员全部落网。
经查,该走私团伙自2003年至2006年1月期间,在福建石狮和广东惠阳沿海大肆走私香烟牟利。截至2006年1月13日案发,该团伙共计走私各类香烟20余万箱,案值20.8亿元,偷逃税款12.8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