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无籍房”可办理确权
城市晚报
成栋的房屋只能办“大照”,个人私建平房不予办理,咨询电话:82772575
《长春无籍房开始确权》接续报道
■记者 隋胜伟/报道
本报讯“我们家的房子没有产权,能办理吗?到哪儿登记呢?”昨日,本报关于长春“无籍房”开始确权的消息见报后,引起了很多读者的高度关注。当日,记者采访了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据介绍,长春市的“无籍房”确权工作刚刚起步,目前的主要工作是统计未登记居住房屋的数量和帮助用户登记。
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他们主要办理的“无籍房”有两种:一种是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开发商盖完房子后突然消失,造成房屋主体资格消失,而住户没有产权的;另一种非开发性质的房屋,由企事业单位为职工盖的房屋。
如果市民居住的“无籍房”满足确权的要求,可以到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地址:长春市北安路263号)进行登记办理。工作人员提醒说,长春市房地局将为符合条件的房屋确权,为成栋的房屋办理“大照”,而不是为每家每户单独办理。
“如果我们家是平房,能不能办理?”昨日,很多读者打来电话咨询这个问题。长春市房地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居住的平房,如果是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建的房屋,而且是成排、成列的,也可以到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401室登记办理。个人私建的平房不予办理。
未登记居住房屋确权范围:凡在本市建成区域内符合城市规划,1999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尚未进行所有权登记的成栋居住房屋。
办理时限:2008年1月17日-12月31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可以在工作时间8时30分至16时30分之间办理(午休时间11时30分至13时)。法定假日不予办理。如果对于未登记居住房屋确权范围不清楚,可以拨打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电话8277257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