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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不爱结婚爱同居

东方网-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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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本应该是人生最幸福最辉煌的时刻之一,然而越来越多的德国人却在踏进婚姻殿堂之前,反复迟疑,婚约之期也一拖再拖。德国联邦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德国共有240万对情侣选择非婚同居的形式生活在一起,而登记结婚的数字则又下降了14%。与此同时,情侣们的爱情长跑也越拖越长,典型例子当属德国著名球星巴拉克一直拖到今年欧洲杯结束,才和相恋十年的女友成婚。

这是每一对德国情侣思考再三的问题。根据德国联邦统计局的数字,选择非婚同居的德国人中,女性的平均年龄是37.7岁,而男性为40.3岁。而在年轻人中间,选择“试婚”而不结婚的人数几乎占到了绝大多数。也就是说,选择了非婚同居的德国人,如果准备结婚,也是将近40岁左右才考虑的事情。因此,记者所认识的德国朋友中有不少年过40,携伴侣赴宴时仍然介绍说:“这是我男友(女友)。”

在德国传统婚姻中,妻子应该负责在家养育子女,而丈夫在外打工挣钱。事实上,政府的诸多补贴政策也正是鼓励此种形式的家庭模式。有了孩子之后,如果女方不工作的话,政府将提供养育金和教育金,用来补助家用,一个孩子一个月的这两项费用相加将近700欧元。不过,孩子的养育金和教育金不仅婚生子女可以领取,非婚生和领养的子女同样有权利申请,而且挣钱养家的男方也同样可以享受相应的减税优惠。结婚因此失去了其经济吸引力。

而且,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在生育前后仍然坚持工作,女性有了越来越高的经济自主权,无须靠婚姻来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很多德国夫妇也习惯于这种经济独立,记者认识的不少德国夫妇结婚很多年之后,出去吃饭仍然各付各的,完全实现了男女平等。

经济基础在婚姻问题上的重要性,可以从前几年的失业数字中窥得一斑。前几年德国失业数字居高不下的时候,在经济不景气的地区,结婚率就开始回升。而从2007年开始经济逐渐复苏,结婚率又跌了下去,2007年全德国只有39.6万人登记结婚,这充分反映了德国人结婚的实用主义情结。

德国联邦议会今年初通过了一项婚姻法修正案,规定夫妇如果离婚之后,男方所需支付的赡养费不再仅仅以原家庭收入为准,也要考虑女方现在的工作情况和收入。这一项旨在保障离婚妇女权益的法案,事实上却成为了打消情侣结婚念头的助推剂。因为如果妇女有工作的话,无论孩子判给谁,都只能获得很少的赡养费用。更多的妇女选择靠自己,而不是靠男人。

当然无论如何,婚姻还是德国社会的主流制度,尽管离婚率已经逼近50%。不过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婚姻形式正在失去它的吸引力,渐渐沦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生活选择。在正式开始一段婚姻生活之前,德国人都会谨慎再谨慎。

本报驻慕尼黑记者吴筠(本报慕尼黑8月26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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