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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城管打死人案四被告齐翻供 法院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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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上午8时30分,曾在全国引起轰动的原天门城管打人致死案在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孙代榜、熊巍、鄢志明、胡落红全部翻供,否认曾直接殴打被害人魏文华,并指出当初认罪是因为天门市公安局“严刑逼供”。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月7日下午5时左右,天门市城市管理局50多名执法人员因填埋垃圾与天门市竟陵镇湾坝村村民发生冲突,恰好路过的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魏文华用手机对城管的粗暴执法过程进行录像,被发现后魏遭群殴致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向上述四被告提起刑事诉讼,建议法院依法追究四被告的刑事责任。律师受被害人家属的委托,对四被告及原天门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齐正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四被告和齐正军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286684元。

不过,四被告当庭全部翻供,否认曾直接殴打被害人魏文华,并指出当初认罪是因为天门市公安局“严刑逼供”。孙代榜的辩护人称,孙代榜发出的“把他手机缴过来”的指令在拿到手机后就终止了,至于城管工作人员为何打人则是他们自己对指令的臆测。其他被告的辩护人则称当事人没有动手殴打被害人,而且他们是在原城管局局长齐正军的指示下行动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焦点集中在被告是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及刑事附带民事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四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四被告的行为属职务过失犯罪,应由天门市城管局承担赔偿责任,而天门市城管局已经对被害人亲属作出赔偿。原告代理律师则认为“谁犯罪谁赔偿”,城管局既不是被告又未说明是代四被告赔付的。

齐正军的委托代理人认为,证人证词中提到的“平时我们的领导齐正军局长带我们工作的时候经常对我们说,搞事的时候跟别人打起架来了,只要打赢了就行,不能搞输了”,实际上是针对“严重扰乱执法的人”而言的,是城管工作人员搞错了对象。

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还对被害人魏文华死亡鉴定结论提出了异议,还申请“对直接导致魏文华的死因事项进行重新鉴定”,但一直没有回音。

被害人的妻子曾静芳参加了旁听。庭审过程中,听到四被告全部翻供,否认罪行,她多次情绪失控,泪眼盈盈,几欲抗议。晚上8时左右,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Z 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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