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宣判
三秦都市报
39名被告分别获刑其中李勇、姜长锁、袁飞被判无期
本报宝鸡讯 (记者董毅通讯员 肖梅刘升 )宝鸡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昨日宝鸡中级法院作出判决:李勇、姜长锁、袁飞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16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李勇黑社会犯罪组织自2001年以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40余人疯狂作案50余起,其中故意伤害4起,伤害致死1人,致伤3人,敲诈勒索12起,抢劫2起,非法拘禁1起,组织卖淫10余起,插手经济纠纷8起,“看场子”收取保护费2起,放高利贷3起,强买强卖1起,受害群众达百余人次,在当地影响十分恶劣。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李勇组织、领导被告人姜长锁、袁飞等人,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组织、协助组织卖淫、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张建勋、杨勇等人参与李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该案在当地影响极为恶劣,涉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窝藏罪,组织、协助组织卖淫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持有假币罪名等14个,有40名被告人,50余起犯罪事实,跨5个省、区;共形成卷宗38本,起诉书长达26页,判决书长达161页。该案案犯之多,犯罪时间之长,涉及地域之广,办案难度之大在当地多年来少见,被公安部及省、市检察机关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据悉,开庭审理时,40名被告当庭受审,庭审时4名公诉人与近40名辩护人展开了激烈地辩论,500余名群众旁听了此案,开庭审理时间将长达6天之久。该案宣判前,被告人李欢于2008年7月23日死亡,被法院裁定终止审理,8月21日宣判的当天,主犯李勇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