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私设“请勿泊车”牌不合法
常州日报
本报讯随着本市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市区停车位也越来越紧张。为保证自己客户的停车,一些商家放上“请勿泊车”等牌子来禁止乱停车。对此,交管部门提醒,商家不要为了自身利益而有悖法律。
记者昨天在市区一些路段的饭店或商铺门口发现,不少商家都设立“请勿泊车”或是“专用车位”的牌子,以阻止外来人员在商家店铺附近停车。在木匠街一家餐馆门前,饭店工作人员用4个牌子占住车位。住在附近的王女士说,饭店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是到饭店就餐的,不得在此停车!”王女士还说,现在,市区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牌子,见有人前来停车,便会出面制止,有的还称该车位已被买下来了。在兰陵路,记者看到一辆私家车停在某饭店附近,在旁边抽烟的一中年男子走过来,称此处是该饭店的专用停车位,不是到饭店消费的车辆不能停在此处。但车主认为,此地系公用停车处,为何不能停?双方由此发生争执。据车主赵某说,类似的情况他已多次碰到,争吵过后,也未见交管部门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商家的不法做法。
对此,交巡警部门指出,城市街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绿化带等,都属于公共场地,任何人都不能私自设置停车位或是私占停车位,那些“请勿停车”牌的设置都属商家个人行为。在没有停车位的道路上,私自设立停车位不符合交通法规,这样做不合法,将公共停车位变成自家私有更是不允许的。(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