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
三秦都市报
昨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各大媒体向全社会宣布,自9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及保险快速理赔办法(试行)》。这是该支队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后,与陕西省保险协会协商并共同制定后推出的。
轻微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八成以上
来自交管部门的统计数字表明,轻微损失的交通事故占到事故总数的80%以上。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保险快速理赔机制运行之后,明确规定了机动车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依照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自行协商解决,减少了交通事故处理环节,将最大限度地方便事故当事人,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车内最好携带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造成单车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或者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交通事故,为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无需报警),自行协商处理(无需事故认定),双方签订《西安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该协议书可通过各保险公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驾驶人审验等窗口免费发放,也可通过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或者西安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网站免费下载。为了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员最好在车内携带协议书。
此次推行的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程序遵循“自行协商,快速理赔,自主选修”的原则,对于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当事人双方可持协议书于24小时内共同到“西安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任一服务点办理理赔事宜。对于无责方当事人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无责方也需要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与另一方当事人共同办理理赔事宜。
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就随时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场赔付现金当场结案。当事双方可填写协议书记录协议内容及赔偿履行情况,并作为证据存留。当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可持协议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市4个服务点快速理赔轻微事故损失
目前,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已经组织向各保险公司在西安市东南西北四个方位交通便利的地方各建一个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事故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服务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任一服务点的时间为8:30-17:30,节假日正常对外服务。超过对外服务时间(包括夜间)发生的事故,当事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后,可拨打服务中心统一电话:029-82208122,共同将车辆放在附近的“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任一服务点,约定第二天(24小时内)再到该点办理理赔手续。
西安市目前建立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首批审理了以下4个点:北郊永久服务点(永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枣园村总管路3号);南郊灏天服务点(灏天世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博源路28号);东郊唐都服务点(唐都进口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幸福中路41号);高新区新同方服务点(新同方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科技路)。这4个点对外服务以后,将根据实际的供需情况逐步增设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以满足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的需求,力争做到布局合理,方便群众。
轻微事故车辆按四个步骤撤离现场
西安市公安交管支队王海玲支队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在确定事故责任方面,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全部责任,除此外,当事人双方负同等责任:1.追尾、倒车、溜车的;2.开关车门的;3.违反交通信号;4.未按规定让行的;5.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它情形。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以后,车辆能够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现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应按照以下步骤撤离现场,协商解决:1.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宽灯和尾灯),相互记录车辆号牌并交换联系方式(例如交换名片,互留电话),约定撤离现场后停车等候的地点;2.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设置警示标志;3.相互检查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检查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行驶证(相互检查行驶证与其车辆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4.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保险公司的报案服务电话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填写《西安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各执一份,共同约定在24小时内到“西安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任一服务点办理理赔事宜。
八种情形需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对于下列八种情形应当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不适用快速理赔机制:(一)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以及其他设施;(二)无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标志的;(三)未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枪支保险的;(四)一方逃逸的;(五)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六)车辆无号牌的;(七)无驾驶证驾车的;(八)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驾车的。这八种情形除最后三种需要当事人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外,其他情形应先对事故现场做记录或标记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轻微事故应立即撤离现场
据介绍,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以后,当事人按规定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执勤民警应当强制撤离。对拒不撤离的,扣留其机动车和驾驶证,移交事故处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对故意堵塞交通,扰乱秩序,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对肇事逃逸的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处以200元—2000元的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
外埠驾驶人驾驶的车辆如果在西安投保交强险,并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按照本办法执行。对在外埠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应当先标划现场然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机动车发生单方轻微交通事故后,按照下列情况分别给予处理:(一)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保险公司处理;(二)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坏的,驾驶人标划现场后,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对故意制造或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行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薛昆 实习生 王雅芬 李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