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信贷主任实施诈骗获刑5个月罚款3000元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蔡鹏飞)谎称自己是银行信贷主任,以能够帮人办理高额度信用卡及高额贷款的名义,骗取被害人4900元。记者昨日获悉,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查明,今年一二月间,35岁的孝感男子刘某来到武汉,谎称自己为某银行青山支行信贷部主任,可以利用职务便利为人办理高额度信用卡和高额贷款。张某得知此消息后,欲找刘某帮忙。随后刘某先后5次收取了张某的“押金”、“打点费”等共计4900元,许诺为其办理高额贷款。后来张某的表哥也想办理贷款,便通过张某认识了刘某。2月29日,双方见面时,刘某提出要先交纳2000元,但对张某表哥提出的问题却支支吾吾,无法回答,骗局被识破。二人赶紧报警,刘某于次日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