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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个人、公司招募、派遣雇佣制输韩劳务人员

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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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月/报道

本报讯 日前,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发布了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商务部公布只有中国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和韩国产业人力公团才能在中国境内合作开展中韩雇佣制韩国语水平考试工作,其他中韩两国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参与雇佣制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派遣和接收工作。

雇佣制输韩劳务尚未启动

目前,中韩两国政府主管部门正在就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的有关实施问题进行积极协商,相关业务尚未正式启动。根据中韩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中国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局)是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的中方执行机构,在商务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直接开展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和派遣工作。韩国产业人力公团(以下简称人力公团)是韩方执行机构,在韩国劳动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中国劳务人员的接收工作。经济合作局和人力公团在中国境内合作开展中韩雇佣制韩国语水平考试工作。除上述两单位之外的中韩两国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参与雇佣制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派遣和接收工作。

正在选择地方公共机构

根据《备忘录》,商务部将选择若干地方公共机构,协助经济合作局做好输韩劳务人员的有关工作。根据有关通知精神,考虑到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的实际情况,按照“积极稳妥、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商务部将在吉林省、山东省、辽宁省、天津市、黑龙江省和河南省中优选3-5家地方公共机构进行试点,以后再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放开。目前,商务部对地方公共机构的选审工作正在进行,预计近期即将完成。

赴韩劳务须参加

韩国语水平考试

有意赴韩务工的求职者均须参加由经济合作局和人力公团合作进行的韩国语水平考试。组织韩国语水平考试时,将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告,采取公开报名的形式,如实际报名人数超出中韩双方商定的考试控制名额,即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最终应考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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