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小学生就餐抄近道被铁丝绊倒

解放日报

关注

本报讯 (陆晓晴 解璇)小学生倩倩本想抄近道到食堂就餐,不料被一铁丝挂到头部,摔倒骨折。近日,松江法院判决学校承担30%的责任,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95万元。

12岁的倩倩是五年级学生。去年11月的一天中午,她急匆匆穿过校园草坪,抄近路去食堂吃饭,突然被一根铁丝挂住头部。奔跑中的她顿时摔倒在地,动弹不得。学校立刻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结果为右胫腓骨骨折。经了解,肇事铁丝是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为晾晒工作服而系在草坪边两棵树上的。

倩倩父母认为学校应对女儿受伤承担全部责任,在索赔遭拒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学校赔偿6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某学校辩称,倩倩受伤是因为她在就餐途中没有走校园里正式通行的道路,而是抄近路穿越草坪,违反了学校规定,学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倩倩如以正常速度穿越草坪,应该能及时避让铁丝,而她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应对损害结果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学校虽教育学生不要破坏草坪,但事实上常有一些学生穿越草地,学校也未采取进一步教育、制止措施。况且,铁丝位置紧贴通往食堂的道路,该道路人流量较大,校方应考虑到低年级学生经过时可能受伤,因此学校应对倩倩受伤承担次责。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