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市人民法院曝光19名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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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组织强制搬迁
□早报记者黄祖祥
由东南早报与晋江市人民法院联合定期推出的曝光“老赖”专栏今日推出第91期,本期共有19名故意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上榜。
8月5日上午,晋江法院执行局20余名法官全员出动,到石狮市区爱群路执行当地居民何恭酒拖欠他人欠债不还、房子被拍卖后又拒不搬迁一案。
经办此案的法官介绍,本案原为晋江安海镇塑料工艺厂申请执行石狮人何恭酒拖欠加工费,申请人于1999年12月向晋江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1997年10月9日查封何恭酒位于石狮市南北河爱群路168号的房屋一栋。
随后,法院对该房屋进行拍卖,经多次拍卖后,最终于2001年6月8日以6万元价格拍卖成交。当时买主柯某长期外出,没有来法院要求搬迁房屋,直到2006年再来法院申请强制搬迁交房。随后,法院于2006年9月1日张贴搬迁公告,责令何恭酒于9月15日搬出上述被拍卖的房屋,但何恭酒一直没有自行搬出。
2006年9月7日,何恭酒的姐妹等4人向晋江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后晋江法院执行局综合组根据事实和法律予以驳回。此后,何恭酒亲属多次请求法院做工作,要求以现金赎回被拍卖的房屋,法院执行局也多次召集双方来做工作,但都因价格问题不能达成协议。
近期,在晋江法院执行局张顺庆局长多次亲自做工作后,何恭酒家属提出以14万元赎回房屋,但要求分两期还清,而买主柯某一方却要求一次性付清,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在此期间,法院还多次前往被拍卖的房屋,因何恭酒长期外出,该房屋已租给他人居住,每次都是遇到无人在家、大门锁住。
直到今年7月24日,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时,才遇到其中一个租住人员,法官当场要求其通知所有租住人在一个星期内全部搬出。因此,昨日上午,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该房屋内,将所有物品腾空搬迁,将该房产顺利移交给买主柯某。
据悉,上了曝光榜的被执行人,都是超过三个月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一定还款能力的“老赖”。今后,如果超过三个月仍不主动履行的,晋江法院将定期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追究其刑事责任。
曝光名单(名单由晋江市人民法院提供)
被执行人住址标的(万元)
魏荣良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大东路17号3.15
黄桂珍陈埭镇横坂村迎宾路42号0.7
林聪伟陈埭镇洋埭村七一中路1453号 4.5
洪剑锋梅岭街道双沟东路31号11.1
蒋绍建四川省武胜县4.6
陈礼敬晋江市安海镇黄墩村7庄
贵阳梅岭街道桂山社区后崎7号4
张金表英林镇柯坑村3.5
唐文钦池店镇霞美村6
吴佰磁灶镇大埔延泽路335号2.6
丁星富陈埭镇溪边村学园路170号4
施美园(又名施美圆)龙湖镇溪前村1
林建筑陈埭镇洋埭浦西路125号25.3
蔡有庆池店镇大洲村 1.5
林燕双陈埭镇桂林村七一南路532号13.77
赖志远青阳街道赖厝村27.5
洪清伟龙湖镇后坑村西北区45号23.18
福建省晋江高科技新星建设发展公司(张志聪)青阳街道新大街图书馆三楼120
晋江维扬服装有限公司(张清义)东石镇光渺村 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