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驾驶证过期没有补办的后果是什么
都市快报
通讯员莲法 记者 肖菁
本报讯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因交通事故被推上被告席,这让丽水市交通局非常窝火。
自家驾驶员把对方撞成了植物人,更让交通局无言以对的是,这个驾驶员的驾驶证已过期31个月未补办。现在,丽水莲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交通局要为此买单160万元。
35岁的小林是丽水交通局的司机,在局里开车好多年,以前表现还算可以。
去年7月18日,小林开着公车从景宁回丽水,有段路他贪图方便逆向行驶,没想到,与前方骑着摩托车过来的祈某迎头撞上。祈某再也没醒来过,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医院给了个残酷的结论:“陷入植物生存状态”。
交警对事故作出认定:小林全责。
让人意外的是,交警发现小林的驾驶证有效期应该是到2004年12月23日,后来小林一直没去补办,累计无证驾驶长达31个月。原本单位的车什么保险都投了,但正是因为“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提出免赔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
而小林这次出车属于职务行为,那么所有赔偿的重担就落到了单位头上。
在庭审阶段,交通局曾提出,要小林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但交通局本身也有责任对自己单位的车辆和驾驶员加强管理。小林驾驶证过期两年多,交通局也算监管失责。
最后,法院判决交通局赔偿166万元,小林后来支付了其中5万元。
自己一年收入也就三四万元,单位要为这次事故支付上百万元的赔偿,小林还能待得下去吗?据知情人说,在判决之前小林就办完手续,离开了交通局,以后么,估计要再进机关当职业驾驶员也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