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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员工斗法IBM

《法律与生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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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记者/田享华

  编者按:因涉嫌歧视抑郁症员工,著名跨国企业IBM公司被诉至劳动仲裁部门。6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IBM(中国)公司败诉。这是我国发生的首起抑郁症反歧视的法律行动。

  本文是由本刊特约记者深入采访原告袁毅鹏后,整理成第一人称而成,并且已经过当事人袁毅鹏的认可。文中叙述仅 代表当事人个人观点。

  我给一些人发过一封题为“如果我坚持不住了……”的邮件。我说:“很抱歉,得了这个病后我变得非常脆弱,以前 的我不是这样。如果我坚持不住了,请帮助我完成诉讼的心愿。”

这一切都是源于我的病,而我的病又遇上了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这样的公司,于是就有了这场官司。

“我得了抑郁症”

  我的病是抑郁症,可能很多人是通过央视的主持人崔永元了解这种病的。不过,我没有崔永元那么幸运,有那么多人 关心,央视还会因病而特别优待他。而我却因为抑郁症丢掉了自己的饭碗——IBM中国有限公司因为我被确认患上抑郁症后 ,就处心积虑地让我离职。

  当然,故事还要从头说起。早在2006年6月,我刚从武汉大学毕业,阔别了相守6年的校园,我踏上了前往上海 工作的旅程。

那一刻,我满怀憧憬,签署了5年的劳动合同,担任R&DEngineer(研发工程师),月薪近万元。

  老实说,我很喜欢这项工作,喜欢待在办公室里。IBM没有要求员工加班的惯例,但是,每天回家之后,我还是喜 欢通过公司内部网账号继续工作。作为一个IBM人,这是我的骄傲,在这个优秀的团队里,与一群杰出的同事合作,我发现 通过工作可以实现生活的意义、创造自己的价值。

  上学时,我喜欢看《科幻世界》,还喜欢玩游戏、打篮球。但是,在刚开始工作的一年里,我没有买过一期科幻杂志 ,没有玩过一个大型游戏,也没有出去打球,一切都是围绕着工作转。就像IBM的名称一样,我像一台机器一样地工作。虽 然外人看来可能显得枯燥,但是我乐在其中。

来上海的时间一年了,但是,上海对我来说还是有点陌生——我不太爱出门。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我决心挑战一下自己,到了这个新环境,没有告诉家里我的地址,也不常给家人打电话,也很少 跟同城的其他同学联系。

  可能正是因为这种生活和工作的方式,让我的身体出了些问题。2007年3月,我开始出现头闷的症状,最初我也 没有太在意,以为是休息不够,但很快发现没这么简单——即便前一天睡足八九个小时,起床后还像是没睡过一样。不得已, 我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我去上海精神卫生中心检查。在那里,我被确诊为双向性情感障碍,表现为抑郁症。

我认为这主要缘于自己没有处理好生活与工作的关系,只要自己调整一下,再吃些药,一切就会回到原来的轨道。

  症状也确实在逐渐好转。但是,大概在2007年6月份,抑郁症卷土重来,而且加重了一些。我就将患病的消息告 诉了我非常尊敬的某位经理。

  一开始,经理为我找了心理咨询师,并安排多位同事与我聊天,我很感激这一点,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正常的人际交往 使我走出抑郁的阴影。但是,这种善意的关怀与帮助又给我增加了不小的压力:频繁的谈话令我不胜其烦,并且使我无法在持 续、专注的状态下完成每日的工作,而工作是我最在乎的事情。

“我丢了饭碗”

  2007年6月19日,由于与一位香港经理发生争执,我将辞职信发到了直属经理的信箱。不过,到了6月22日 ,与直属经理面谈之后,我同意收回辞职报告,继续工作。后来,心理咨询师告诉我,当时愤而辞职其实也是缺少认知力、判 断力的,也就是说它是抑郁症的一种表现。

  6月26日,IBM公司上层也确认了我的辞职报告无效,但却又让我停职,以接受进一步治疗,说最快两周,最慢 两个月就可以回来工作。

  2007年8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为我开出了“建议边工作、边治疗(缓解期)”的鉴定,认为我可以重回工作 岗位。他们认为,在集体环境中工作、生活,与周围的人保持正常交往,对于一个抑郁症患者来说,在稳定病情、重拾信心方 面是有相当重要作用的。

  我以为我马上可以回到IBM,重新开始职场生活了。于是,我联系了IBM公司经理。但一周以后,我收到的回音 是:直属经理代表公司要求我自动离职。

这样的结果让我非常意外。于是,我继续向这名经理争取,结果是一次次失望,我只好选择向公司上层反映。

  但是,令我没想到的是,让我离职仿佛已成为整个公司的共识。我很无奈,陷入了一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的境地。最为麻烦的是,我原本已经稳定,甚至可以说痊愈的病情又开始复发,甚至加剧了。

  为了缓解这样的焦虑,我特地买了一只小狗,没有同事跟我说话,那我就和狗狗说话,希望它可以缓解那难以名状的 孤独和恐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心理的焦虑还未缓解,“经济危机”又接踵而至,因为12月1日,我发现自己仅收到17 00元的上月工资。

  要知道,《劳动法》规定,工龄两年以下者,病假期间应发原工资的60%,这1700元,无论如何都对应不上我 原来近万元的工资。

  于是,在恢复工作的问题没有解决的同时,我就像农民工一样向公司讨要“欠薪”。我写信,希望公司能体谅我房租 到期、药费昂贵的苦衷。但是,这些邮件没有任何回音。

  没有办法,我只好在工作了一年之后,开口向家里要了1万元钱,换了个房租低廉的地方居住。本来我是满怀希望, 以为回去工作之后,就能让自己恢复状态,没想到公司却让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失望,这也促使了我抑郁症不断加剧。尤其是 后来,公司竟然不断要求我签署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我的精神快要崩溃了。

  2008年1月11日,我又一次拒绝了在协议上签字。走出公司大门之后,脑袋一片空白,无法自控的我吞下了4 0粒氯硝安定。后来,才知道我被好心的路人发现并报警,警察来了再送我到医院才抢救过来。现在想来,那一天,我就“已 经死了”,留下的只是一个躯壳,只懂得战斗的躯壳,脑袋中都是斗争与反斗争,我讨厌现在的自己,非常讨厌。

因为这次自杀的经历,公司通知我远在武汉的家人,妈妈赶来上海,将我接回了武汉。

  但那时,我还是希望能够协商解决,不断给公司高层写信,希望回去工作,但公司的态度还是拒绝。不过,奇怪的是 ,我又在2008年1月、2月获得完整的工资,依旧是没有任何解释。但是年底的双薪和奖金却又什么都没有,其他的福利 更无从谈起。

  这一次,医生鉴定我为抑郁症复发,并且说我即使治愈后仍要持续服药三年。在武汉的家中,我没放弃申诉,但是始 终没有人搭理我。

  正月十四(2008年2月20日),在被又一次告知“公司的决定不能更改”,已经丧失了所有自信与尊严,无法 自制的我再次服氯硝安定60粒,后被妈妈发现,送至医院抢救。因为体内可能产生了抗体,此次服药没有对身体造成太大损 害。

  自杀第7天后,我收到了IBM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协议书,理由是我“多次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扰乱公司秩序,且屡 教不改”。看到此恶意中伤信件,连一直反对我打官司的父亲都愤怒了。

事情到了这一步,我决定打下这场官司,“我们不能永远卑微地活着”!

“我不是为一个人战斗”

  2008年3月初,我先去找律师,然后写好了申诉书,还找到了一家名为益仁平的公益机构为我做后援,以陆军先 生为首的这家机构常年战斗在各条反歧视战线上,做过不少反乙肝歧视、反容貌歧视的案件。这一回,我感觉“我不是一个人 在战斗”,我的目的也不仅停留在为一个人争取合法权益。

  我希望通过这场官司,能做到两点:1.普及抑郁症知识:每年中国有20万人自杀,其中16万人是因为抑郁症, 只有5%的患者得到了正确治疗,而抑郁症患者中80%有自杀倾向,15%最终选择自杀,如果能普及这些知识,可能挽救 不少人的性命;2.促进全国《精神卫生条例》出台,目前只有上海、北京、宁波、杭州等城市有相关条例,希望更多人关注 并且完善它,如果可能,让《反歧视法》也能尽快推出。

  当然,我的申诉书上,还得写我自己的诉求:“作为研发工程技术人员,急需通过工作不断更新知识,保持竞争力; 作为抑郁症患者迫切希望通过工作保持社会联系,工作也是最好的辅助治疗手段。被诉人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拒绝申诉人恢复工 作、剥夺申诉人工作的权利,无疑使申诉人雪上加霜。”我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确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无效,并恢复申诉人的 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并赔偿申诉期间的经济损失。

  3月7日,上海浦东劳动争议仲裁委受理了我的申诉。5月30日,劳动仲裁正式开庭。IBM方面宣称,IBM与 我的劳动合同,依照规定,在我递交辞职报告30天后已自动解除。而之后IBM以病假形式为我发放工资、报销医药费,均 是公司对我的不幸表示人道主义关怀,并不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责任。而2008年2月28日发出的“多次严重违纪 ,屡教不改”解约通知书是对我自动辞职的“重申”!

  我的律师陈庆广则认为,我提出辞职申请后又通过电子邮件沟通已撤回辞职行为,辞职并未生效,申诉双方之后仍在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IBM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违法的,是为了执行其“不录用抑郁症员工”的歧视性政策。2008 年6月18日,上海浦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我与IBM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IBM应补发我自2008年2月起的工 资共计57332元。

  7月2日,IBM中国区人力资源总监向我发来短信与电子邮件,说“公司已经将一份通知EMS发往我在上海和武 汉的联系地址,请注意查收,谢谢”。

不过,我还不知道未来等待我的是什么……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7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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