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友谊敌不过金钱诱惑(附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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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红
本报讯(通讯员夏芸记者江跃中实习生邹瑞玥)小盛与小菊是认识多年的好友。小盛向小菊借用银行账户,收取他人购买其房屋的钱款,但当他想要拿回临时寄放在好友账户里的20万元时,竟遭小菊拒绝。小盛没有料到多年的友谊居然“招架不住”20万元的“诱惑”,无奈之下,他将好友告上了法庭。近日,青浦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由不当得利的小菊返还小盛20万元,并赔偿小盛1000元的利息损失。
小盛在金陵东路有一套房屋,后欲将这套房屋转让给杨女士,杨女士支付40万元。杨女士当场支付给小盛20万元。剩余20万元,小盛要求杨女士通过银行划账的方式付清。但当时小盛没有携带身份证,于是,小盛就对杨女士说:“你可以把另外20万元划入我朋友小菊的银行账户。”当小盛想要拿回寄放在小菊那里的20万元时,却碰了钉子,小菊拒绝了小盛的取款要求。
法院认为,任何利益的取得都须有合法的根据,否则就是不当得利,构成不法行为。小菊是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占有小盛的款项,具有恶意。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