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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款物最新审计情况 21人因挪用资金等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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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审计署4日发布的第3号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显示,目前,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已安排抗震救灾资金637.08亿元,各地各部门共接受捐赠款物586.33亿元,中央组织部共接受“特殊党费”81.93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这些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同时也存在着捐赠款物多级结存、救灾物资积压、发放补助搭车收费、活动板房闲置、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等五大问题,但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捐赠款物多级结存不利统筹

审计发现,社会捐赠款物结存于多级和多个部门单位,这种状况不利于集中财力统筹安排使用。

目前,接受的捐赠款物结存于中央、省、市(地)、县(区)四级共计463.23亿元,其中,中央部门单位结存69.16亿元,省级结存195.7亿元,市(地)级结存121.63亿元,县(区)级结存76.74亿元。

以上捐赠款物结存具体分布在17个中央部门和省、市(地)、县(区)三级的民政、慈善协会、红十字会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公募基金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众多单位中。

四川省有4.22亿元捐赠资金分别结存在交通厅、国土资源厅等21个单位;安徽省各市县民政部门接受的社会捐赠资金5.89亿元,有近50%结存在各市县民政部门。

针对上述问题,各级各部门正按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合、统筹力度。

个别地区物资积压或不适用

审计发现,由于信息不畅、供需脱节、产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个别地区的部分救灾物资出现积压或不适用。

四川灾区有7000余吨消毒杀菌药物,短期内无法用完,有的又没有相应的储存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理县、汉源县已出现消毒杀菌药物自燃、泄漏等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已采取措施,加强信息沟通,调剂物资余缺,严格对接收物资的检查验收。

个别单位发补助时搭车收费

审计发现,个别地方设置门槛甚至搭车收费,损害受灾群众利益。

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丁家乡青龙村337户受灾群众的10.11万元补助金被抵扣作为修路集资款。

另外,个别单位在国家规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使用上级单位拨付的捐赠资金向本系统职工发放补助。如四川省气象局给予北川县气象局职工每人5万元生活困难补助。

针对上述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已作出严肃处理,并制定了相关制度。

个别地区活动板房出现闲置

审计发现,个别地方集中建设的过渡安置活动板房,与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不适应。安排受灾群众高密度、大规模集中居住的做法,造成农民远离承包地,生产生活半径过大等诸多不便。

四川灾区的部分地区已经出现活动板房闲置的现象。如都江堰市个别安置点已建成的活动板房闲置4011间。

少数地方由于活动板房援建计划数量调减,导致活动板房的生产企业设备、原材料闲置。

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加大规划力度,及时调整计划。

个别单位挤占挪用救灾资金

审计发现,在救灾款物使用中,少数地方和个别单位存在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等违规问题,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36起。

四川省都江堰市安龙镇卫生院开假处方套取救灾药品价值22.68万元。该市卫生局通报了审计查出的这一违规问题,已对该院院长钟某予以停职处理。

陕西省太白县焦家山村支书陈某、村文书胡某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本人及其亲戚共3户13人,列为“重建户”和“三无”人员,已领取“三无”人员1个月生活补助3900元。审计揭示这一问题后,该县已对陈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胡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取消了这3户“重建户”资格,追回已发放的上述补助款。

审计机关将上述问题移送相关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后,各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立即组织查处。目前,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的资金物资已全部追回,21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