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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力晶半导体董事长涉内线交易遭起诉求刑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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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晶董事长黄崇仁是岛内科技业界要角,但近来迭成司法焦点,在自家公司招牌前,也不禁茫然。台湾《联合报》资料照片

中国台湾网8月1日消息 台湾著名企业力晶半导体公司董事长黄崇仁、项目经理黄俊钦在力晶与旺宏公司策略联盟、买卖晶圆厂等重大讯息公告前50天内,先后花6亿余元(新台币,下同)购进旺宏股票近12万6千张,涉嫌内线交易,获利至少1100万元,新竹检方昨天将他们依违反证券交易相关规定起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黄崇仁(58岁)被求刑4年6个月,并科6千万元罚金,他的侄子黄俊钦(39岁)被求刑3年6个月,并科1千万元罚金;同案另四名被告,除旺宏副总王耀东获缓起诉,须捐110万元给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并缴回64万余元“不法”所得,其余三人都不起诉。黄崇仁又因挪用公款装潢私宅涉嫌背信,一并起诉。

检方指出,2004、2005年间,旺宏公司因资金短缺欲出售12英寸晶圆厂,力晶有兴趣,旺宏希望双方能策略联盟,两方洽商后组成评估团队,进行勘查议价与协商策略联盟。2006年1月18日力晶、旺宏签署合作备忘录,同日召开董事会通过,当天下午公告重大讯息。

检方调查,黄崇仁在重大讯息公告前,从2005年11月28日至2006年1月16日,透过黄俊钦利用力晶及转投资的力仁、力信、智全等子公司账户,分批买进旺宏股票,共投资6亿373万余元,买进12万5987张;黄俊钦还利用他弟弟账户投资20万余元买进50张。

检方指出,重大讯息公布后10个营业日,以旺宏平均股价与被告购进时的价格差额计算,初估“不法”获利1178万余元。另外,检方还查出黄崇仁于2003、2004年间重新装潢住宅,购置卫浴、家具等共512万余元,都由力仁、力世两家子公司支付。

检方指出,黄崇仁、黄俊钦深知内线交易重创企业形象,对投资大众不公平,却在利多消息公告前买入股票,获取暴利,破坏金融秩序,都违反证券交易相关规定;黄崇仁利用子公司资金装潢私人住宅,有失上柜公司负责人典范,也涉背信罪嫌。(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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