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物品禁止带上公交车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文海笑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从7月25日起,我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市地铁有限公司,将联合对所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旅客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和违禁物品进站上车。警方呼吁广大乘客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检查。
自7月25日起,深圳市加大对公共交通工具的安检力度,严禁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和违禁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安机关民警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将在各指定站点对所有乘坐地铁列车、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车、旅游巴士的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液态物品要求开瓶检查,饮品要求携带者试饮,必要时由民警对旅客进行身份查验。
在长途客运站、地铁站点,相关部门将布置专业人员使用X光机进行安检,无X光机的场站也将进行抽检。驻站民警负责检查督促各场站对所有乘客进行录像资料采集和存档,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同时,警方还将在地铁站开展着装巡逻,遏制“两抢”和盗(扒)窃等案件发生。
据介绍,严禁非法携带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发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其中菜刀、餐刀、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不得随身携带。
主要违禁物品有各种枪械(包括警用催泪器、电击器、防击器、弓、弩等械具)、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