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溺死水坑“主人”不认账 一个水坑难住俩水利局
猛犸新闻
□首席记者 杨非/文图
7月3日,洛阳市嵩县田湖镇千秋村一名11岁的男孩,在村东头伊河边一个挖沙形成的水坑溺死。当孩子的家人试图找到水坑的主人时,却意外发现,不仅水坑“主人”不认账,相邻两个县的水利局对这个水坑的地界归属也发生了分歧。
●11岁孩子溺死水坑
7月3日下午2时许,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跑到洛(阳)栾(川)快速通道嵩县与伊川县交界处附近一家饭店内,对在这里当服务员的嵩县田湖镇千秋村农民杨荣环说:“快点儿去吧,你们家大蛋在河里淹着了。”
杨荣环赶到距饭店500米左右的伊河岸边时,11岁的儿子张国栋平躺在地上,鼻子里冒着白沫,已经没了呼吸。
事后,杨荣环多次问当天与张国栋在一起玩的孩子,这些孩子说,当时他们去远处洗澡了,留下张国栋一个人在水坑旁,没人看见张国栋是怎么下水的。
●水坑“主人”不认账
得知儿子溺死后,在栾川县打工的张战意打出租车回到了家中。看到躺在院子里的儿子,这位32岁的农家汉子伤心欲绝。
在事发现场,记者看到,与其说这里是河道,不如说是一个长90余米、宽50余米的大水坑。出事当天,嵩县田湖镇派出所民警曾到现场进行了测量,水坑最深处3.5米。
千秋村村干部张建军说,张国栋出事的水坑在他们村的河滩上,是伊川县鸣皋镇干河村农民陈罗赞、陈罗义兄弟采沙后留下的,村委会和镇政府还出具了证明。
但7月24日下午,接受记者采访的干河村农民陈罗义却明确表示,他们兄弟是伊川县人,从来没有在嵩县境内采过沙,出事水坑与他们无关。
●水坑的地界归属也有两种说法
那么,这个水坑究竟是不是陈罗赞、陈罗义兄弟采沙后遗留下来的呢?
7月15日,嵩县水利电力局在给嵩县政府的有关情况汇报中这样写道:“11岁儿童张国栋是在嵩、伊两县交界处伊川县采沙水坑中溺水身亡的。”
据嵩县水利电力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3月,洛阳市曾在伊川县政府组织召开河道纠纷问题协调会,并形成洛政阅【2008】17号会议纪要。该纪要要求,鉴于河道段规划线尚未划出,在此河道内禁止一切采沙活动,伊川县要于今年5月底前取缔现有采沙场,并对河道进行平复。“伊川县陈氏兄弟的采沙场至今没有取缔,而且仍在坚持采沙,最终造成此次事件的发生”。
7月24日下午,伊川县水利局副局长李碧则表示,7月11日下午,伊川县水利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认为事发地位于嵩县田湖镇千秋村河滩内,不在伊川县境内,与伊川方面无关。“那个水坑明明是在千秋村河滩上,怎么能说是在伊川县境内呢?”李碧副局长称,虽然河道规划有争议,但是,出事的水坑地界归属应该是没有争议的,这个不需要上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