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拍卖案件暗箱操作 专用“拍卖庭”可全程录音录像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王呈恺 杨冰)7月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用了专用的“拍卖庭”。今后,凡西安市各级法院委托的拍卖案件,拍卖地点一律定在该“拍卖庭”进行,该庭对拍卖的案件可全程录音录像,杜绝暗箱操作,拍“人情案”和“关系案”。当日,西安两家拍卖公司在“拍卖庭”联手以690万元的价格,现场成功拍卖了两处房产。
7月21日早上,在西安市中院专用的“拍卖庭”,陕西盛世拍卖公司和陕西阳光拍卖公司联手对一起涉案房产进行拍卖,对位于碑林区和平路2000多平方米的两处房产进行了现场拍卖,经过竞买人现场加价竞拍后,该处房产最终以690万元成功拍卖。
据西安市中院司法技术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规范拍卖公司的拍卖行为,加强对涉案物品拍卖工作进行监督,中院搬到新办公楼后,专门将一个法庭设置为“拍卖庭”,规定凡西安市各级法院委托的拍卖案件,拍卖地点一律定在该“拍卖庭”进行。记者看到,“拍卖庭”内有录音、录像设备,对在该庭进行拍卖的案件可以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存查。以这种方式进行拍卖,既有利于法院对拍卖行为进行管理、监督,杜绝暗箱操作,拍人情案、关系案,而且更有利于使拍卖行为得到公平、公开、公正的效果。此举也受到了拍卖公司和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