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丧失劳动力 最高补助600元/月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昨日,成都市2008年见义勇为惠民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凡因见义勇为行为被市级以上单位授予称号的见义勇为勇士,和成都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授予称号的见义勇为公民,均可申领特困补助,可享受保险待遇。
设立专门账户 三年为一期
其中见义勇为者因伤残、严重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因高额的就医费用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在银行为其设立现金账户,账户设立三年为一期,见义勇为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特殊原因消除后结束账户。其次,为受到表彰的无用人单位的见义勇为者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使见义勇为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以后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治。
每月有生活补助 最高600元/月
见义勇为者因伤残、严重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经本人申请,由成都市及各区(市)县综治办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情况和严重疾病情况的鉴定,符合申领特困补助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
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勇士每月600元作为困难生活补助,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每月500元作为困难生活补助,新都、温江、龙泉、双流、郫县、青白江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每月400元作为困难生活补助,金堂、蒲江、邛崃、大邑、都江堰、新津、崇州、彭州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每月300元作为困难生活补助。
无单位无保险 给予一次性补助
此外,同时规定,见义勇为受助对象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见义勇为受助对象属于用人单位职工的,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和失业),由见义勇为基金为其代缴;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且无用人单位的,由见义勇为基金为其代缴(养老、医疗和生育)。未参加工伤保险且无用人单位的见义勇为受助对象,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见义勇为基金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为:见义勇为公民1万元,见义勇为勇士2万元(含见义勇为公民1万元)。
记者 杨柳 实习生 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