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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书记业委会兼职惹争议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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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业主:担心双重职能集于一人易导致权利集中化

业主会主任:当选是全体委员投票表决产生的,完全合情合法

早报见习记者 许珈

由于碧云新天地原业委会主任主动请辞,浦兴路街道第二居委会彭书记被业委会委员推选为新主任。然而,这样的“双重身份”却遭到了部分网友的质疑。

一时间,关于居委会书记能否兼任业委会主任、双重职能集于一人是否会导致权利集中化等问题成为搜房网业主论坛上讨论的焦点。

业主 |

裁判员岂能做运动员

7月8日下午,搜房网碧云新天地业主论坛上出现了一个“反对居委会书记兼任业委会主任”的帖子,发帖者relay在帖中表示,居委会在小区业主、业委会和物业之间起着调解、监督的作用,好比是一场比赛的“裁判员”。“如果居委会书记兼任业委会主任便是裁判员担任运动员,监督方面肯定会有问题。”

一天时间内,此帖的点击率就超过了5000,在回帖中也有部分网友对此观点表示赞同。

但是也有不少网友为新主任“辩护”。 网名为“我是90度”的网友回帖表示,新主任在就职后立即提出“业委会委员开会的时候必须要表态,委员不准对外发表个人意见”等新措施,虽然新主任身份“特殊”,但认真工作的态度毋庸置疑。

日前,早报记者在浦兴路街道第二居委会找到了彭书记,关于此次网络上的非议,彭书记表示不愿意多加评论,对于自己的当选更是问心无愧。

彭书记指出,首先,目前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居委会成员不能担任业委会主任。其次,她的当选是全体委员投票表决产生的,完全合情合法。而对于网友所担心的能否兼顾两边工作,是否会独断专行等问题,彭书记直言,这些都只是网友们先入为主的主观臆测,不予评价。

对于7月7日才上任的彭书记而言,现在最迫切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和业委会其他成员一起为小区将来的发展制定计划同时整理各种资料。对于自己的“双重身份”,彭书记表示这有利于信息的传递,也可以更及时地处理小区内的各项事务。

“做好自己的本分,一段时间后业主们自然会给予客观评价。”彭书记坦然地告诉早报记者。

律师 |

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

律师宋安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法律并没有规定居委会书记不能兼任业委会主任一职。

对于网友担心的居委会书记兼任业委会主任会否导致权利过分集中化的问题,宋律师表示这种情况的确可能存在,要绝对避免有难度,但可以在制定《小区议事规则》时对业委会主任的权利加以限制。

如果业主认为业委会主任的决策不适当,也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加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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