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居民如报警警察三日内登门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王普,通讯员张毅涛、曾武师、实习生姚珊报道:市民一报警,民警即回访。昨日起,广州市公安派出所警情回访制度正式启动,要求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民警对报警人的回访。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员村派出所社区民警来到怡景花园对报警人李姐进行回访。据李姐介绍,5月22日下午,盗贼打爆门锁强行踢门进入室内盗窃,窃取大面值纪念币、首饰、手表等一批物品。随后邻居很快便拨打110报警。民警杨智勇接到报警后立即上门进行回访。
“没想到派出所这么重视,不到5分钟就来到我家看情况。”
据介绍,公安派出所警情回访是指民警在接到当事人报警后的一定时间内,通过以上门回访为主的多种形式对报警当事人进行访问,了解掌握接处警的相关情况,核实警情和获取线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回访内容主要包括接警情况、文明态度、警容风纪、现场处置、核实警情、获取线索、工作意见和建议等7个方面。
对居住在广州市辖区的报警人,派出所民警上门回访,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居住在广州辖区的报警人,灵活采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