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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药品三水增30种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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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费和打吊针费用不报销

本报讯(记者/陈芷伊)昨日上午,市民围绕在三水区人民医院门诊大厅前悬挂的“使用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流程表”驻足观看。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今日起执行,记者获悉三水各大医院已做好准备,三水现已有550种药物列入门诊报销药品目录,新添加了30种。

根据三水区居民门诊基本医保暂行办法规定,在镇级或社区承办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在三水区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三水分院和三水区妇幼保健院总部门诊就医的,门诊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据悉,三水区共有11个居委会的居民指定在三水区人民医院就医。

三水区居民门诊基本医保暂行办法规定,因居民门诊基本医保目的是满足居民基本医疗需要,根据规定,病人各项检验费、打吊针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另诊疗时每天只能就诊一次,每诊次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每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草药每处方不得超过3剂,每剂不超过5元;超出部分个人负担。每诊次最多允许同一医生开中、西药处方各1张,超出规定不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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