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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企业新增员工必须先备案后参保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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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今天消息记者马汉青报道:从今天开始,《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正式实施,广州所有企业的新增员工须先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才能参加社保。市劳动保障局已要求在市及各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

用工备案与社保一体化

据介绍,《办法》的一大突破,是强化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的协同管理。现时广州很多企业实际用工却不备案,造成就业信息统计不准,宏观管理难度大。《办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先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后才可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保手续(包括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职业等劳动者,均须先办理就业登记才能办理参加社保手续)。

这意味着,从今天起,广州所有企业新增员工都必须先备案后才办理新员工的参保手续。为方便企业办理有关手续,市劳动保障局要求,市就业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心在市基金中心办事大厅现场办理单位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同时,各区相关部门也安排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业务。

外来工也可失业登记

《办法》另一个突破,是实现了失业登记的全覆盖。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本市常住户籍城镇劳动者、本市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和入穗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都纳入到广州市就业失业管理系统,享受就业失业登记、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与此同时,广州市将不再发放《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广州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新登记的失业人员将发放《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企业在职人员将在办理有关劳动用工备案时发放《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实现“四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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