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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杨诺夫·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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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宪法?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真正实现这些权利的保障在哪里呢?在于人民中那些意识到并且善于争取这些权利的各阶层的力量。

——列宁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无产阶级学说及其事业的继承者,创建了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并缔造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重新思考权利与权力

——序《权力与权利的思辨》

舒国滢

近年我所阅读的法理学硕士论文有多篇探讨权力与权利的问题,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问题意识促使学生们对这样一个抽象的理论倾注热情和精力?现在王莉君博士又将20万字的论著送到面前,我再次对其研究工作本身的价值产生兴趣。

权利与权力是哲学、政治学、法学诸学科共享的论题,在历史上各个时代众多一流的思想者均在这个领域进行过学理的思考,其文献浩如烟海。我的意思是说,当代学人即使仅仅爬梳这些文献,恐怕费时日多,甚至终身不能穷尽。在传统的知识话语体系里,我们实际上已经没有多少知识添附的优势和剩余空间。

莉君情致当在田园之间,喜读轻松文字、童话或动画之类,其于1998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毕业后又投入人民大学孙国华教授门下,经年的专业训练,型塑了一定的理论思辨的气质。尽管如此,当我得知其选择权利与权力的论题,还是多少有些担心。原因很简单:所有的研究者必须在这个传统的问题上做出专业的诠释,接受理论家们的评判和论证的检验,那么她到底做了怎样的准备?她在此一论题上到底能够添附多少新的知识?应该说,这个基础性的论题是一个难以构架、难以创新的题目。许多才俊深入其间,方觉其宏阔无边、迷津纵横,终至望而却步,退归避之。

我对莉君这本论著之工作的欣赏,首先在于其诚恳的态度、清醒的意识和精进的决心。不可否认,她的论著仍然采取了宏大的叙事策略,其较大篇幅仍滞延于概念、词语及其相互间关系的辨析,在写法上突出规范分析与个案论证,意图在论题之平面维度上推进论述的线索和层次。这种写作的策略自然不能讨巧于当代人一杆见底的或惊鸿一瞥的理论志趣,但她明白:“权力”与“权利”作为不同社会科学都经常使用的“大字眼”、元概念,它们本身承载着对于重大理论问题的基础性分析功能。因而,构建权力与权利的理论就面临着某种“宏大叙事”的风险。“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在越来越强调多样性与地方性、小型叙事的学术领域中,从整体上把握权力与权利现象的一般理论是否可能”?应当说,莉君对写作主题有此敏觉的问题意识和知难而进的勇气,这是我所认识的年轻学生中尚不多见的。

鉴于“国家———个人”二元对立的框架下的权力与权利理论建构的不足,莉君力图重构权力与权利问题的逻辑起点,指出:权力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权力主体促使权力对象服从前者意志的能力。权利是被认为正当的权力。权力表征的是一种有效的约束力,权利融合了正当性和有效性的双重属性。权力与权利的重合是在二者的互动关系中形成的。莉君在论著中围绕这个复杂的关系展开论述,提出两者重合之典型例证的“规范性权力”概念,分析法律活动中的权力斗争现象,以及法律对于权力活动的规制和影响,论述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非权力权利关系或所谓的“法权关系”,对“公权”与“私权”的划分提出质疑,探讨法治建构中的各种权力如何配置并转化为法律权利的问题,进而研究国际法治建设以及受法律制约的国际社会权力关系。

我个人相信,莉君所展现给我们的这个理论图景是繁复的,色彩斑斓的。她为此用尽了自己的心智和才情。其心向善,其音亦纯。读者自有公论,无须作序文者烦言期许。真正的沟通是在读者与文本之间进行的,那就让文本自己在静默中寻求知己者之诠释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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