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东海问题达共识 划2600平方公里同开发
华龙网-重庆晨报
昨天,中日两国政府同时宣布,双方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该共识有两点核心内容:一是双方在东海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二是双方在东海北部海域迈出共同开发的第一步。
这项共识是双方经过三年多时间艰苦磋商达成的,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发表谈话说,上述成果的取得,有利于东海的和平与稳定,有利于中日加强在能源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有利于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当晚,日本外务大臣高村正彦在记者会上表示,此次达成的共识是中日双方表明无论面临怎样的难题都能通过对话予以解决的良好例证,是中日两国构筑战略互惠关系的具体成果,两国关系发展所取得的可喜结果。
中日东海合作迈出第一步
为使中日之间尚未划界的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中日双方根据2007年4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以及2007年12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新共识,经过认真磋商,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为此,双方迈出了第一步,今后将继续进行磋商。
双方确定共同开发区块
作为中日在东海共同开发的第一步,7个坐标点顺序连线围成的方形区域为双方共同开发区块;双方经过联合勘探,本着互惠原则,在区块中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具体事宜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双方将努力为实施上述开发履行各自的国内手续,尽快达成必要的双边协议。
双方同意,为尽早实现在东海其它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磋商。
日本法人可参与春晓开发
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达成一致,尽早缔结。双方为此履行必要的国内手续。
春晓油气田属中国主权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7日就中日东海问题答记者问时重申,中方在东海有关问题上的一贯主张和立场没有变化。春晓油气田完全在中国的主权权利范围内,与共同开发无关。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中方不承认所谓“中间线”的立场没有变化。
姜瑜指出,中日此次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并就共同开发第一步达成谅解,是双方为落实两国领导人关于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重要共识而采取的重要步骤,也是双方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互利双赢的成果。综合新华社、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