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治沙可享税收优惠政策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海燕)昨天,记者从市园林绿化局了解到,社会单位或个人如积极参与本市的生态修复工作,可享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据市园林绿化局治沙办副主任胡俊介绍,根据本市出台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修复的意见》,社会力量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赢利的公益性基金会参与生态修复的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此外,市政府将对参与生态修复贡献大的社会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对社会力量提出冠名或立碑申请的,经市生态修复办公室审核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给予冠名或者立石碑。参与生态修复的社会力量,还可按照相关程序参加市生态修复办公室组织的活动,享受建设成果。
据介绍,本市生态修复主要包括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沙坑治理、绿化造林、后期管护等。社会力量可通过捐资、捐物、认建、认养、提供科技或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其中。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社会力量通过相关基金会捐赠、用于本市生态修复的资金已达3亿多元。RJ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