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首饰不问来路 只挂招牌没有证照
三秦都市报
连日来,记者在西安市内调查发现,许多金银回收店在回收旧金银首饰过程中确实存在不问来路的情况,此外记者还发现一些店铺根本就没有按规定在公安机关进行特种行业登记,都是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打着“黄铂金加工”的招牌同时进行着回收金银首饰的生意,因此这些店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据知情人透露,随着金价逐日上升,西安市内的很多金银首饰回收店都想方设法从市面上低价回收黄金首饰,再高价转卖,从中获取暴利,因此在收购的过程中,这些回收店老板根本就不问首饰的来路,更不查看卖主的相关证件。
记者调查
6月12日,记者对西安市内多家从事首饰收购的店铺进行调查,发现这些店铺绝大部分都存在于西安市内偏僻的巷子内,规模不等,店门的招牌上都写有“高价回收黄金 铂金”的字样。
时间:6月12日11时
地点:西安市北郊永福路
这条路上有一家名为“黄铂金加工”的店铺,该店铺同时还经营着电话超市的业务,店铺内坐着一名28岁左右的男子。“我有3条黄金链子想卖,没有发票,收吗?”记者问道。该男子立即抬起头操着南方口音回答:“收,东西拿了吗?”记者解释说,先来问问价钱,项链没有带在身上。那名男子告诉记者,要先把东西拿来让他看看,回收价格要等鉴定后,根据项链的品相和成色来定,一般每克185-190元。在询问过程中,记者发现该店铺内没有悬挂任何证照。
时间:6月12日11时30分
地点:西安市北郊振华路
这是一家名为“老凤祥黄金首饰加工店”的店铺,比永福路的那家店铺门头要大很多,门口还摆着“高价回收黄金 铂金”的红色牌子,记者径直走进这家店,店铺内没有悬挂证照,一名中年男子在摆弄着一个银戒指,看到有人进店,那名男子连忙抬起了头。在说明手中有3条黄金项链想出售后,那名男子来了兴趣,要求先看看项链,当记者表明自己先是来问问价格后,那名男子回答:“每克185-190元,拿来就收。”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问及这些项链的来路。
时间:6月12日13时30分
地点:西安市东郊咸宁中路
这家店铺在经营黄铂金加工的同时还经营钟表维修的生意,店内一名瘦男子坐在椅子上打电话,当记者进入店铺表明手上有黄金项链要出售的意图后,男子回答每克185元,当记者要求再加点钱时,这名男子问道:“有发票吗?”记者回答道:“没有,是帮朋友卖的。”这名男子笑着说:“没有票收了容易出事情。”当记者转身准备离开时,这名男子又叫住了记者,并问记者手上有几条,大概有多少克?记者回答,有3条,大概有六十克。该男子犹豫了一会后,告诉记者:“每克最多给你190,拿来就收。”
时间:6月12日13时40分
地点:西安市东郊咸宁中路
距离上个店铺200米左右还有一家名为“金银收兑部”的铺子,当看到记者走到柜台时,一位40岁左右的妇女立即上前询问有什么要卖的,听到记者有黄金项链要出售后,这名妇女回答,每克185元。当得知记者手中有三条时,妇女表示每克可以多加2-3元。记者以近期黄金价格不断上涨为由,要求她再加点钱时,这名妇女说道:“兄弟,现在厂里从我们这里收每克才190元,再高我们就没利润了。”当记者表明自己手中的可是成品,而且做工很精细时,那名妇女摇头说:“成品也要经过厂里打上标牌才能上柜台卖。”随后记者以不满意价格离开,在整个过程中,那名妇女没有问过一句项链的来路,在其店内也没有发现相关部门颁发的出售金银首饰的证照。
警方说法
据一位长期从事治安工作的民警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回收金器等贵重物品时,应当对收购和受他人委托代销、寄卖的物品进行查验。对价值超过100元的物品应当详细记录其基本特征、来源和去向。店家在经营过程中,应对金银的来路进行询问并备案。根据法律规定,在明知是赃物的前提下,店家还回收赃物则构成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图 本报记者 苗嘉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