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一非法造纸厂禁令下照常生产》追踪:县委书记、县长批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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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承德电(记者陈宝云)昨日,记者从隆化县政府办了解到,该县一非法造纸厂在禁令下照常生产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隆化县高度重视,目前,该造纸厂已被责令停产,6月10日前该厂将全部拆除完毕。
昨日,记者在隆化县政府于6月6日作出的一份“关于对张三营镇卢某小造纸厂查处情况的说明”中看到,5月19日,该县环保局接到群众对张三营镇一家小造纸企业的举报,5月20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厂离公路较远,外有一学校和米业公司做掩护,厂址选择极为隐蔽,难以发现。经查证,该企业是隆化县偏坡营乡信用社职工卢某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项目,并且已投入生产一个半月左右。该厂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落后、污染重、能耗高的“十五小”项目,该局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拆除设施,并处10万元罚款。
据隆化县政府办副主任董延安介绍,该县县委、县政府对清理“十五小”项目一直高度重视,县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并责成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工业促进局、公安、国土、工商、安监、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联动,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不留后患。
6月4日、5日本报对该造纸厂非法生产情况进行连续报道后,隆化县委书记阮树平作出“对此事应采取坚决态度和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的批示,县长刘振洲以及主管副县长潘兴民也对查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根据部署,6月6日11时,该县政府办协调张三营镇和工促局、环保局、隆化供电分公司等单位,对该造纸厂进行了联合查处,预计6月10日前全部拆除完毕。相关经济处罚措施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