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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学生先跑 老师殿后”并非强人所难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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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评论员洪巧俊

题由: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2日出台了一条新规定,今年高考期间,碰上余震发生时,在场的3名监考老师要负责考场内考生的疏散工作,不能先于学生撤离考场。违反规定者将遭到停职或开除的处理。这一规定当即引来广大网友的争议,有网友质疑这一规定强人所难,不顾老师生死。

如果说,这个讨论还有必要,那也是“范跑跑”讨论的继续。“范跑跑”正因为在地震中只顾自己跑而没有疏散学生,人们才称他是“最无耻的教师”,所以赠给他“范跑跑”这样的“雅号”。

“既然选择了当教师,就要承担一份监护之责。”无论你是在监考还是在上课,这是无可置疑的。非常赞同我妻子的话,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位老师。她说,家长把学生交给了学校,学校就成了监护人,而在场的老师此时就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她告诉我,去年台湾发生地震,我们居住地的城市有余震,当时妻子和老师们都在紧张地疏散学生,有一位老师竟然不顾学生自己逃跑。由于该老师教学优秀,校长不打算辞退他,但作为副校长的妻子却旗帜鲜明地要辞退逃跑的老师,理由是保护学生安全是老师的最基本要求,且不说要他为人师表,但起码的职责意识必须有,否则就决不是一位好老师。

鄢烈山先生不久前写了《“范跑跑”事件的要害是什么?》,他认为应该更明确地提出“职责”(职业责任)的概念,来说明问题的要害。我们这个社会每个人都应该有“职责”意识(即由工作产生的契约意识)。有了职责意识,医生护士不仅不会在疫情袭来时临阵脱逃,平时也会善待病患者;有了职责意识,工农兵学商都会恪尽职守,做好分内事。

未成年人在家里在社会上的行为由家长负责监护(监管保护,包括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在学校由校方负责,所以学生在学校出了事,家长往往找学校交涉乃至打官司,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学校怎么监护未成年学生?当然是教学员工。勉县的李老师就是今年高考中负责考务工作的老师,他也说:“作为一个老师,保护学生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老师的职业道德。”老师们为什么都这么说,因为大多数老师还是明确自己的职责。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监考老师避灾经验明显比学生强,考试时学生都在集中精力做题,而老师并不像学生那样全神贯注,显然更适合观察有无余震,及时指导疏散。再则,老师指挥疏散,殿后于学生就一定有危险?所以我认为,勉县教育局“学生先走,老师殿后”的规定并不过分,还是负责任、人性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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