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公路收“超时费”
扬子晚报
司机徐师傅开一辆厢式大货车。5月30日,他从上海回杭州,走的是杭浦高速。
徐师傅从奉贤入口上高速,途中在平湖服务区吃了饭、加了柴油。等到盐仓出口下来,收费站工作人员对他说,本来该收160元,但由于他超时,必须加收“超时费”,一共290元。
徐师傅当场愣了,“跑高速,只听说超速,没听说过还会超时”。
工作人员说,按照正常行驶速度,从奉贤到盐仓应该3个小时,可徐师傅开了5个小时,所以超时了。
“这么说没道理嘛!我在服务区吃饭,花了半个钟头;关键是现在柴油难加,我排队加柴油用了2个钟头!难道这些都不算时间?我总不能不吃饭、不加油吧?”
工作人员要徐师傅出示吃饭和加油的发票,可徐师傅当时没有要,拿不出来,最后只好付了290元钱。
“我还是想不通,总归是这么一段路,为啥还规定必须多少时间跑完?”6月1日他打了报社热线反映情况。
记者采访了解到,浙江省高速公路现已实施联网收费,为防止个别驾驶员(车主)之间调换通行卡,逃缴或少缴车辆通行费行为,在联网收费系统中设置超时行驶车辆处理程序,收费人员按联网收费协议中的有关流程处理,也即“超时罚款”。
可以明确的是,在服务区停留的时间或者因交通事故等原因而滞留的时间,都是可以被扣除的。所以驾驶员应注意在服务区就餐、住宿、加油或修车时,记得索要发票并保管好。
稳妥一点,甚至可以请服务区的工作人员帮你在票据上注明时间,这样就不会因为超时而白白遭受损失了。 都市快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