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骗房骗地村民无家可归
民主与法制社
一块普通的农村土地,涉及几方利益的博弈。村委会与开发商联建,村民却失去了两栋楼房产权和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准备回迁的老百姓蜗居在漏雨的简易房。
村支部书记带着村民一次次将政府告上法庭,同时,他还要不断安抚情绪激动的村民。
□本报记者郭新磊发自山东济宁
4月20日,济宁,中雨转大雨。
阴霾的天空好像宣泄着压抑了许久的愤怒,无休止的雨水浇灌在这片沉闷的土地上。
久旱的庄稼拼命汲取着天降甘露。如果在往年,济宁市市中区皇营村的130多户村民,看到这样的降雨,会喜上眉 梢。眼下,没有了那份喜悦,他们早就没有土地可耕种了,成了“城中村”的居民。他们现在对降雨充满了担忧甚至是恐惧— —临时住房内漏雨。
他们本来应该住进没有漏雨之虞的回迁楼里,可现在那些楼房都被卖了。村民刘玉池一家三口挤在一间小平房内,满 脸愁云地望着滴漏的雨水。对面,就是皇营村村委会原本为安置他这样的村民而建的两栋住宅楼。
按照皇营村村委会的规划,这两栋连体楼房本应于2003年就开始入住。但直至目前,“住”进去的村民仅有60 余户,“这还是村民强占下来的,其他的都被建筑商给卖了!”
皇营村现任村支部书记唐加田,在任职期间赢得了村民的认可,但他却感到很愧疚——始终没能帮助130多户村民 搬入楼房:“建筑公司利用非法手段骗房骗地,政府部门不仅不帮老百姓出头,还为对方办理手续。我一个小小的村书记,真 的是无能为力了。”
原本属于集体产权的住宅楼,已经成为建筑商开发区公司(济宁市开发区建筑装饰公司)的私有产权;原本是集体性 质的土地变成了国有土地,然后出让给了建筑商。
雨幕中,隐约看到村民书写在墙壁上的鲜红字体:还我皇营土地!
村民回迁楼被开发商出售
皇营村位于城市边缘,是以农业为主的村庄,历经10年,跃居为临近市中心,遍布工厂企业、商场酒店的黄金地带 。短短几年的时间,皇营村部分村民的居住环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平房升级为二层小楼,从二层小楼又搬进了六层高 楼。大量土地被整合出来用于工厂建设,大量农民也离开庄稼地走进车间。
早在1999年,皇营村就对村里土地作了规划,并开始为村民原住址拆迁提前准备。
当年,皇营村即根据政府规划,与开发区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建合同》(《皇营村旧村改造宿舍楼联建工程合同书》 )。合同约定:由皇营村提供8.41亩土地,而开发区公司支付10万元/亩的费用;建设前期,皇营村负责办理所需用的 可行性文件批复及一切有关证件;开发区公司承担建筑工程全部资金;工程产生的各种税金,由开发区公司承担,但以皇营村 名义交纳;楼房建好后,开发区公司有权售房。
合同的签订人是时任皇营村副书记的唐加田和开发区公司的法人代表郑长月。
“实际上,双方商议的是再拟定一份补充合同,约定需要提供给村民的住房数量以及作为抵偿工程款所需要交付给建 筑商的住房数量。所以当时的合同并没有加盖村委会公章,不算正式签订。”唐加田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由于资金 、土地等各种原因,整个工程项目拖至2002年。
接下来的几年里,皇营村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2002年7月,经过公开招标,皇营村村民住宅楼建设工程项目依然被挂靠在济宁市振业建筑公司下的开发区公司 竞得。当年7月15日,工程开工。
“因为村民原住址并没有拆迁,所以也没有赶工期,整个工程竣工时间拖到2004年。”唐加田说。
可是村民却发现,工程还没完工,开发区公司即已开始大规模销售楼房了。
“我们村民知道村里和建筑商联建住宅楼,事后村里要拿一部分楼房抵偿工程款,也没去干涉。可后来看房买房的人 越来越多,村民们就开始担心了。”村民刘玉池回忆说。
直到留存的楼房已经容纳不了西片区所有住户时,开发区公司站了出来回应村民们的担心,告知村民:楼房的产权已 经被村委会出让给公司了。
村民们被激怒了,愤怒中,一些村民陆续强占了60套未售完的楼房,而没有占到房屋的村民将矛头对准了皇营村村 委会。
注销的房屋产权被政府恢复
作为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的唐加田,承受着来自各方的压力,至今犹如在梦中:“这些房子我们都是计划留给老百姓的 ,怎么就被卖了呢?还有我们的土地,政府都已经批给村里用于村住宅楼建设,怎么一转眼就被征用,卖给了建筑商?”
皇营村所有村委会委员在不解中行动起来,展开调查。
根据济宁市房管局留存材料,2003年10月15日,皇营村村委会持有关用地、规划建设手续,申请房屋初始登 记。审查完备后,房管局即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随后,皇营村村委又将房屋产权转让给了开发区公司法人代表郑长月,审定 产价为1336万元,双方议定产价为752.1万元。
可是,就在唐加田书记任上发生的房屋产权交易,他竟然毫不知情。经过排查,皇营村村委会将目标锁定在曾保管村 委会公章的财务人员身上。
“最终我从财务口里得知,是开发区公司郑长月诱使村委会财务人员,在房屋产权转让的手续上加盖了公章。”唐加 田说。
2005年7月25日,获悉实情的皇营村村委会立即向房管局作了注销房屋产权申请。济宁市房管局认为,郑长月 在申报产权时“存在不实之处,并由此导致申请人提出异议”,决定对涉及的房屋产权证注销。
2005年8月10日,济宁市市中区检察院也对涉案的济宁市房产交易监理处监理科副科长及另一科员立案侦查。
但是,因为案件涉及皇营村村民,有人出面调解,唐加田放弃了追究,结果案子不了了之。
正是因为唐加田的放弃,导致了郑长月向市政府提出的控诉得到支持——原本决定注销的房屋产权又在一次行政复议 时被恢复。
市政府的决定,引起村民对唐加田的不满:“要不是他妥协,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么复杂?”一名村里名望很高的老 支书指责,他和老伴现在也挤在漏雨的小平房内。
2007年,皇营村西片区项目拆迁,130多户村民无家可归。
“村委会也在想办法,在空余地方审批了几块临时用地,搭建了平房供我们住。等到我们原住址的楼房盖好了,再搬 回去。”这位老支书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他所指的在建楼,尚需一年才能竣工。
村民否认得到土地赔偿
失去住房的愤怒尚未平息,又一个消息在村民间轰动。
2003年1月3日,济宁市政府向山东省政府提请批示:市中区观音阁办事处皇营村需使用本村耕地约10亩,用 于村民住宅楼建设。9月2日,山东省政府作出批复,同意将皇营村约8亩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用于该村住宅楼建设。
对于此时已经动工的村民住宅楼工程,无疑是多了一份保障。但3个月后,这个保障就发生了变化。
2003年12月5日,济宁市政府发出本年度第23批城市分批次用地的请示:拟征用市中区观音阁街道办事处皇 营村村庄工矿用地约8亩耕地,用于城市建设。该土地依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年1月18日,山东省政府回复 ,同意该块土地用于城市建设。
两次批复的土地位置没有丝毫区别。现实是刚刚获批建设村住宅楼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
2004年6月7日,济宁市国土资源局经查实,济宁开发区建筑装饰公司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利用土地近10亩进 行住宅楼建设,属非法占地。两周后,国土局对开发区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开发区公司在交纳了6664元的罚款后,立即提交了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申请。经过土地评估单位对该土地使用权 的评估,开发区公司与济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出让合同,出让金为421万元。
同年9月,济宁市政府经过审查,认为“该宗地属国有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准予其土地 登记。
村民得知这些情况后,不断要求政府部门作出解释。
2005年3月10日,济宁市市中区国土局调查并出具报告,认为该土地已被批准为村民住宅用地,土地确权为皇 营村委会;而皇营村与开发区公司签订的《联建合同》是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现村委会不予认可;开发区公司未经村委会许可 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该局建议对该土地重新确权。
一个月后,济宁市国土局批复,认为该土地变更有《联建合同》、市政府的批文及山东省政府的批复,确认其用地批 准文件齐全,用地合法。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严科长告诉记者,事情并非如村民所说,国土局的手续都合法,不存在任何利益问题,而且 对征地的补偿也都到位。
在一份呈报材料上,提及政府征地的费用和对涉地人口的安置为货币安置。
但是,皇营村的村民和村委会委员都否认:“我们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存在疑问的《联建合同》
这场争议不断升级,从对国土部门的行政复议到对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唐加田带着村民不断起诉。
但结果除了在济宁市中院提请撤销已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外,其余诉讼一次次以失败告终。其中一次一审胜诉判决 ,也被山东省高院二审判决撤销。
仍支撑唐加田坚持下去的理由是一份关键证据,就是差点被他遗忘的《联建合同》。
“本来这个合同还没有正式签订,后来也以为自动废除了。但就在郑长月申请房屋产权和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都被 作为办理手续的材料采用了。”在法院看到这份《联建合同》后,唐加田告诉记者,该合同因为尚差补充合同,所以没有加盖 公章,但郑长月拿出来的合同,却多了皇营村村委会的公章。
2005年6月10日,唐加田将《联建合同》提交至济宁市市中区检察院进行鉴定。结果证明:检材印文与样本印 文不是同一枚印章所盖印。
可这令他兴奋的结果,没有得到任何有利的用途——《联建合同》依然被采纳。
“后来律师建议我们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这份合同。”唐加田于2008年初向济宁市市中区法院提出立案申请。
但立案申请提出数月,犹如石沉大海。
市中区法院立案庭赵姓庭长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皇营村提出撤销《联建合同》的理由是违法占用土地,理 由不当。而且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审诉讼期间,对于转让 集体土地使用权,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补办了征用手续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办理了出让手续的……可认定合同有效。”赵庭 长强调,“即使立案理由恰当,这个官司也会败诉。”
赵庭长手里的材料,包括了皇营村行政诉讼时的判决书。显然,在这份原本违法的《联建合同》后面,已经有了充足 的“合法手续”来支撑。
失望的唐加田依然没有放弃,他一边安抚着激动的村民们上访的呼声,一边一次次向政府机关提起诉讼。
“我也希望政府能协调双方坐下来商谈,可没人给我们机会。”他有些无奈地说。
本版摄影郭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