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诈骗价值1100万药品被判无期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殿学 通讯员 郭京霞)温州无业男子方技新挂靠北京一药品公司,提取1100余万元的药品不支付货款。日前,北京市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方技新无期徒刑。
判决书显示,2003年4月间,方技新以温州一公司的名义,与北京一家药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以挂靠方式使用该药品公司的名义购销药品。
一中院认定,方技新提了1163万余元的药品后,未向药品公司交款,并且逃逸。直到现在,药品公司的货款仍未追回。
一中院认为,方技新犯有合同诈骗罪,因为数额特别巨大,方技新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