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 父母妻儿该咋分?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儿子壮年,遭遇车祸丧命,2.5万元死亡赔偿金却引发家庭矛盾:年迈的父母将儿媳、孙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依法分割。昨日,金堂法院原计划开审此案,后因故延期。
记者昨日了解到,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一直存有争议,是算遗产还是算对近亲属的补偿费,是该均分还是酌情分配,法官认识不一导致判法各异。有法学界人士提出,解决的最好办法是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加以明确。
父母告儿媳
分儿子死亡赔偿金
据了解,2005年6月,家住金堂的张刚(化名)驾驶两轮摩托车上班途中,被陈某驾驶的一辆货车撞上了,张刚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认定,张刚和陈某负同等责任。之后,张刚父母、妻子、儿子一同作为原告,将肇事车主告上法庭索赔。金堂法院判决,肇事车主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11万余元。执行中,肇事方和死者家属和解,一次性赔付4万元。按比例,其中有2.5万元属于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等费用究竟该给谁?张家内部出现严重分歧。分歧没解决,双方至今都没拿到钱。年迈的父母将儿媳、孙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依法分割死亡赔偿金等赔付款4万元,并判决由原告方领取工亡补助金2万余元。被告却说,2万余元工亡补助金应全部归死者的儿子。
昨日,金堂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此案。由于被告方申请调取新证据,开庭延期。
如何分配成难题
法律规定不明法官认识不一
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案引出的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和分配方式、分配比例等,很多法官认识不一,判法也不一致,根源是法律规定不明确,遇上了法律空白。金堂法院的法官说,这起案件所要划分的其他费用都很明确,关键就是划分死亡赔偿金难办。而且,诸如交通事故、工伤、人身损害、雇佣关系纠纷的案件中都会涉及死亡赔偿金。
有法官认为,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应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有法官却表示反对,认为死者死亡后,主体资格已消失,这笔款是对近亲属丧失亲人的补偿费用,应由近亲属来分配。但近亲属是均分还是酌情分配,认识又不一致。有法官提出,通常情况下,由于死者的父母和子女已经获得部分扶养费等补偿,分配死亡赔偿金时应对没有获得扶养费的配偶倾斜;成华区法院一位法官则认为,应该让死者的父母和子女多分一些,他们生活能力相对较差,更需要这笔钱。
法学界人士建议
最高法出司法解释来统一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称,死亡赔偿金带有抚恤性质。在具体操作时,一般都是赔偿一个总数,而由当事人自行分配。王建平指出,死亡赔偿金案件,当事人之间最好拟定一个协议,明确说明分配比例,以避免发生纠纷。协商不好上法庭,如果案件有未成年人,法院可以优先考虑未成年人,在分配份额上有所考虑,其次是配偶,最后是父母。同时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父母是否有生活来源、是否有工作等各种因素也应考虑在内。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东则指出,类似争议涉及案件数量大、面广,最好是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加以统一。金堂法 本报记者 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