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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梦魇:两岸劫机风波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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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机潮”背后

然而,1993年类似王志华劫机的事件并非个例。

在他劫机的前三天即当年的11月5日那天,河北唐山的张海,劫持从广州到厦门的波音737型2592号客机,飞往台北。在王劫机后的第四天即11月12日,吉林通榆县的韩书学、李向舆,劫持从长春到福州的中国民航北方航空公司的麦道- 82 型2138号客机,被迫飞往台北。

1993年“劫机潮”爆发,这一年中国民航的天空布满阴云。相关资料显示,那一年,中国内地民航共发生劫机事件21起,劫机未遂的11起,得逞的10起,均被劫持飞往中国的同一个机场——台北桃园国际机场。

最频繁的时候,7天之内发生三次劫机事件,一月之内同一架飞机先后两次被劫持飞往中国台北。接二连三发生的劫机事件,令世界为之震惊。

甚至有一位厦门航空的乘务员,1993年时24岁,当年在执行航班任务时先后两次被歹徒用刀或匕首胁持。

从1983年, 卓长仁等6名歹徒劫机去台开始,劫机事件不时发生,直到1993年至1994年间集中爆发。一时世界舆论哗然,台湾甚至被称为“劫机者的天堂”。

“当年劫机事件频发,跟台湾当局不及时遣返有很大关系”,现已退休的罗强说,“这些无疑纵容了劫机者的行为,当时很多人以为到台湾后,汽车豪宅,金钱美女,要啥有啥,把台湾当成了避风港和天堂”。

“一些在内地犯了罪被通缉的,甚至一些人家庭闹了纠纷,单位分房不公的,逃避债务的,还有出于个人不可告人目的的,都想到了劫机。”罗强说,劫机多发还跟当时机场的安检和空中安全保卫措施不健全有关系。“那时候,安检很简单很宽松,除了枪支外,基本上什么都可以带上去,甚至水果刀都可以带,不像现在不要说刀具,液体包括饮料也不能带上去”。

当时中国民航系统的反劫机应急机制还没有建立。在11·8王志华劫机事件中,当时乘务员在和王交涉时,看到王的手在不停地发抖,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后来想起来,这小年轻是口气强硬,心里发虚,强装冷静。”

“乘务长很年轻,才20多岁,是浙航在杭州招的首批10名乘务员中一员,当时这批乘务员都没接受过反劫机训练”,罗强说,“如果经验足够丰富,配合足够好,或许能反劫机成功,不过放在第一位的还是保证机上人员和飞机安全。”

机上反劫机做法并不是万全之策,之前就有数起因为机组人员和劫机者搏斗而机毁人亡的事例。1990年10月2日,内地歹徒蒋晓峰劫机飞往台湾,当飞机油料不足在广州白云机场紧急降落时,蒋对驾驶员施以暴力,致使飞机失控,偏离跑道,撞上停在客机坪的两架客机, 造成128人遇难、53人受伤、3架飞机全部报废的大悲剧。之后发生劫机时,基本不鼓励机上人员与劫机犯进行斗争,尽量满足劫机犯的要求,保证乘客和飞机的安全。

中国民航系统开始重视安检和安保,反劫机的课题也开始进入议题,“机场开始引进各种安检设备,X光检查仪等,安检队伍也逐步建立起来,飞机上也开始设立安全警察”。

直至2005年6月31日,《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处置劫机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实施。

归途

1995年后,劫机事件已极少发生。特别是从海峡两岸依“金门协议”开始遣返劫机犯以来,1998年后发生在两岸间的劫机事件基本杜绝,与1993年时的情形形成鲜明对比。

在王志华被遣返内地当天,台“陆委会”发文声明,自1993年到1998年内地涉嫌劫持民用航空器来台案件共13件,合计18人,“截至本次遣返后,业已全数遣回”。

“劫机是国际公约明令禁止、受国际舆论谴责的重大犯罪行为,任何国家和地区都应该遵守这些公约,而不是纵容。”

1983年5月5日,辽宁沈阳市人卓长仁、安子健、王艳大等6人劫持沈阳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296号三叉戟飞机到南朝鲜(现在的韩国,当时与中国尚未建交),台湾当局在幕后频繁活动,最后把这6 名罪犯当成“义士”弄到了台湾,卓长仁等到台湾后,受到台湾当局要人的“热烈欢迎”,并被称为“投奔自由的反共义士”。除了立即发给每人250万元台币“生活安置费”外,还安排入学和就业。不料卓长仁等又以“不适应台湾生活环境”为由,伸手要钱。大方的当局一甩手,每人又是500万元。卓等人名车豪宅地过起了大款的日子。

这是两岸间发生的首次劫持内地民航客机去台事件。

“这无疑让那些图谋不轨的人受到了启发”,内地效法卓长仁等人恶行的“义士”逐渐增多,内地民航客机屡被劫持飞台,一直到1993年达到了高潮,台湾一时成为“劫机者的天堂”。

然而令台湾当局想不到,卓长仁等人秉性难改,在台“逍遥”了8年之后,卓长仁与人合开的地下投资公司失败,竟然伙同其他两人再次铤而走险,于1991年8月绑架了台北国泰医院副院长王欲明之子王俊杰,将其杀害弃尸后向王家勒索赎款。台北桃园地方法院于1992年12月宣判3人死刑。2001年8月10日晚在台北被行刑。

被台湾当局封为“义士”的卓长仁,最后走到如此地步,令台湾当局十分尴尬。

此前,台湾当局“善待”劫机犯,多被海内外舆论谴责。迫于压力,台湾当局曾在1990年明确宣布:“台湾不欢迎劫机犯,如有劫机来台,将立即予以遣返。”然而,台湾方面并没有履行这一承诺,1993年3月黄树刚、刘保才劫机事件发生后,台湾当局实行“人机分离” ,以“侦办”为由将劫机犯留下,飞机和乘客返回内地。“劫机犯仍然会被判刑,但只要几年牢狱结束后,就可以留在台湾生活,不必再被遣返内地”。其直接后果就是给了内地一些亡命之徒一个错误信号:劫机去台湾,可能不会被遣返。

“当时特殊情势下,台湾当局的一些做法,助长了劫机犯罪的气焰。”一位业已退休的民航人士对记者说。

随着劫机犯罪频发,国际舆论一浪高过一浪的谴责声以及岛内民众不堪台湾成为罪恶深潭的压力下,台湾当局被迫加重了对劫机犯的刑罚,并由此加强了两岸反劫机犯罪的力度。

当年的劫机者不管他如何想象着那边“天堂”般的梦幻生活,却怎么也想不到冒了掉脑袋的风险,换来的是在异域他乡毫无人身自由的监狱生活。

此后,劫机事件逐年减少,直到1997年5月14日,内地红十字组织依照“金门协议”,首次遣返了劫机来内地的台湾劫机嫌疑犯刘善忠,开了两岸遣返劫机犯的序幕。

内地方面率先依法处理刘善忠劫机事件的做法,也推动了台湾方面开始陆续遣返内地劫机赴台犯罪嫌疑人。两个月后,1997年7月16日,台湾有关方面依据“金门协议”,将内地劫机犯黄树刚、韩凤英遣返回内地。

“这一来一往,使海协、海基会谈妥但未签字的关于遣返劫机犯的协议有了一个落实。”当年赴金门商谈签订“金门协议”的一位人士撰文说。

此后两岸用“金门协议”模式遣返劫机犯罪嫌疑人成了常态。通过这种机制,内地在台劫机犯被分批遣返回了内地,那些曾经“梦想乐土”而劫机去台的人,甚至来不及看一下风景,就梦断宝岛。他们一下飞机就直接被押上警车,送进看守所,等候宣判,然后服刑,最后面临被遣返的命运。劫机者劫机去台湾过“天堂生活”的泡沫彻底破灭,那一场“劫机潮”最终才被逐步遏止。

“当年台湾当局拒不遣返劫机犯,到现在全部遣回,这个过程转变得实在不容易”,现在已经退休,具有近40年飞行经验的民航人傅广田说,“总的来说,内地这些年的遣返制度过于缓慢,当时没有立即遣返,使一些本不该发生的劫机事件还是发生了。”

“台湾和内地,和则两利,对抗两损”,罗强认为,“遣返劫机犯是正常、必须的,起码是一种进步。”

在王志华被遣返当天,台“陆委会”发布声明称“劫机行为是万国公罪”。

10多年来,海峡两岸分5次共遣返了在台的18名劫机犯。时至今日,随着内地在台最后一名劫机犯王志华的遣返,标志着一个特殊时代的终结。

这些年来陆续被遣返的劫机者,回到内地后相继被追究劫机前相关罪行和劫持航空器罪,被判十数年不等。

目前这些被遣返的劫机者,有的在内地的刑期已满恢复了自由,更多的人则还在监狱服刑,为他们当年的罪恶举动付出代价。

王志华劫机时36岁,如今15年过去,已经51岁,“头发胡须已经虚白”。

按王志华当年的贪污情节,如果没有劫机事件发生刑期不过数年。而劫机赴台后,在海峡对岸已经服刑15年。遣返回内地后,等待王志华的将是新一轮的审判。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4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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