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可置换被盗摩托指标入户
广州日报
本报肇庆讯 (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陈永博、李萍)昨日,肇庆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4月28日开始,端州城区在2003年2月10日以后被盗抢并报案的摩托车,可以按照“置换入户”的政策购买新车重新入户。
车主办理置换入户手续时,必须携带原车主身份证及复印件、原车主户口簿及复印件、端州公安分局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回执》及复印件、被盗抢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办理手续人员拥挤的状况,交警部门将在5月份办理2003年、2004年被盗抢摩托车置换入户,6月份办理2005年、2006年的置换入户手续,7月办理2007年、2008年的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