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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迷信8岁儿子被鬼附身将其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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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月十三到二十二,小康在严密看管下,开始苦禁食。这中间,王俊兰仍偷偷给儿子一碗面条、一块馍充饥。她还记得,二十二日上午,儿子还会说话,但到了晚上就全身发软,不行了。

这时,张瑞花又对王俊兰说:“你看小康全身软乎乎的,是神把孩子接走了,你们不能埋怨我,埋怨我就是埋怨神!”

【黑手】

一个“神婆”两个村妇,三个女人的“阴谋”

直到2007年12月2日,主谋张瑞花才归案。在一位办案人员看来,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封建迷信导致的恶性事件,一个“神婆”和两个愚昧的村妇,联手上演了一场人间悲剧。

张杰录,通许县检察院检察官,此案公诉人。他记得很清楚,开庭前,他专门通知了王海中夫妇,希望他们能开庭作证。但开庭当天,俩人始终没露面,也不愿意谈这事,法院只好依据17年前的证词和证据来判案。

对于检察院的起诉,张瑞花辩称,她没有故意杀人,是小康的母亲主动提出来要禁食的,不是她让禁食的。“小康没有在我家禁食,我不知道”。

今年4月8日,通许县法院依法宣判了此案。法院认为,张瑞花利用迷信蒙骗他人实施绝食,致使被害人被饿死,其行为已构成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张瑞花服判,没有上诉,随即被押往监狱服刑。

据通许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该案主审法官周凤仙介绍,1991年案发后,王俊兰和王少珍犯故意杀人罪,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王海中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目前,这三人早已刑满释放。

至于两个罪名为何不一致,周凤仙解释说,1997年新刑法修改后,增加了这一条,就是“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结合本案综合考虑,没有以故意杀人罪定罪。

【荒唐】

按“神”旨意给妹治病,姐姐强迫弟弟强奸妹妹

如果说,小康的悲剧纯属偶然,那么一系列的荒唐案不得不警醒世人,封建迷信害人不浅。而这起发生在汝南县农村的案件更加荒唐,按“神”的旨意给妹妹治病,俩姐姐居然强迫弟弟强奸妹妹。

2006年6月28日下午,姐弟四人从外地烧香回家。当晚11时,小妹因病住进医院,并一直昏迷,大姐在地上画圈,用“跳大神”的方法祷告。大姐说,神告诉她,小妹得了阴间的“阴风病”,再过20分钟不救,她就得死。破解之法就是,用自家人的血脉打通自家人的阴穴,用弟弟的天门穴打通小妹的阴穴,才能救她。

于是,大姐让弟弟脱掉昏迷中小妹的裤子,帮助二人发生性关系。2006年11月,汝南县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大姐有期徒刑三年,二姐有期徒刑六个月。弟弟另案处理。同样,安阳人尹某因丈夫患风湿,就请巫婆烧香,巫婆让她请一尊观音佛像在家供奉。去年10月,尹某丈夫嫌观音不显灵,愤而将观音摔碎。尹某就找到自称玉皇大帝女儿的柳老太,柳吓唬说,观音很生气,不出半月他们就会大祸临头。为了消灾,尹某先后四次将4.2万元交给柳。

在通许县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曹开庆记忆中,2003年的一起纵火案也是封建迷信的恶果。20多岁的赵某是通许县某村农民,因孩子口吃,一个算命先生告诉她,“只要你放100次火,小孩儿说话就正常了”。赵某信以为真,2002年10月,她多次半夜偷偷起床,四处点燃村民堆放的麦秸、玉米秆、花生秧,一连放了20多场火。

2003年11月4日,通许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她赔偿邻居损失。

【思考】

警惕“神婆”诈骗,要坚决破除农村迷信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刑法学讲师贾佳说,尤其在农村,众多“神婆”吹嘘能治病、算命,其意图就是诈骗被蒙蔽人的钱财,各地司法机关都处理过类似案件,这一点也应当引起警醒。

杨旭东是温州大学民俗学硕士,曾对我国农村迷信问题进行过专题研究。在他看来,我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传统,这导致一些封建迷信思想仍在个别农村地区余毒未清。目前农村迷信主要存在三个方面,找“风水先生”看坟地、宅基地;找大仙、神婆看病治病、出主意;还有找“算命先生”看相、算卦、卜姻缘。

至于封建迷信的成因,杨旭东认为,近年来,随着农村农民物质生活基本满足后,精神生活层面相对贫乏,加上封建残留思想的毒害,以农村一些老年人为主,传播迷信活动,而另一些人则认为破财可以免灾,进行效仿。

杨旭东说,对于危害群众生命财产的迷信行为,政府要坚决予以打击。同时,政府应多加引导,在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提高农民精神文明生活;另外,要鼓励群众大胆举报各种迷信活动,让封建迷信活动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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