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逃跑 往哪逃呢?
都市快报
记 者 全悦敏 通讯员 吴 军
本报讯 今年3月29日19:00,萧山潘某开车路过党湾镇镇中路,撞死骑车老人,逃了。他在最快时间里,换掉车上受损零件,留给交警的,只有雨后现场中的一个大灯罩,一片大灯玻璃碎片以及一些油漆碎片。侦查就从这些细节开始。
在大灯罩上,交警发现“南宁”字样,通过其他碎片比较,初步确认车型为“五菱”小型车(南宁生产)。交警走访了辖区里所有的五菱小型车,没有一辆有撞击痕迹,也没发现破损明显的可疑车辆。对比车型的同时,瓜沥交警中队的民警在事故地点周围走访。三天后,有人提供一条重要线索:现场看到过一辆车牌为浙AP6开头的“五菱”。
此时,另一组负责寻找监控资料的民警也发现新线索——事故地点附近的监控拍下了肇事车的局部。经过技术处理,警方确认了车型——“五菱”双排小货车,同时,车牌号范围也进一步缩小。警方将瓜沥地区同时符合这些条件的车辆缩小到3辆,最终,找到了潘某。
4月10日,潘某来到交警中队,说当晚他在家,没出去;潘某的妻子、儿子也都这样说。民警仔细勘察了潘某的车,右侧大灯、防雾灯、灯罩、保险杠等都是旧的,看不出刚修过的痕迹。民警把车送到修理厂,进一步仔细检查,发现保险杠内里的车面上,有油漆脱落痕迹,与现场遗留的油漆片颜色、形状完全吻合。警方还找到了一个姓沈的修车工,沈说,曾帮潘某换过车上的零部件。潘某不得不承认是他撞了人。
潘某撞人逃离后,马上打电话给连襟高某商量对策。当晚,两人找到一个朋友汪某,在汪某这里买了新大灯,换下损坏的右大灯。第二天,潘某的妻子打听到老人已死。潘某想交警肯定要查上门来,两个大灯新旧不一,容易让人起疑,又和连襟高某重新想办法,想起绍兴一带有个朋友的车跟自己的一样,就叫了姓沈的修理工赶往绍兴,把那辆车上对应旧零件全部拆下,换到潘某的浙AP6857“五菱”小货车上。
目前,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