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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女”原来是假装的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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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让老两口写下承担其生活费用保证书后露笑容

本报讯 本报昨天报道了一名外地女孩在南京街头迷路,被带回派出所后又突然“失忆”。经过派出所民警的多方联系以及本报的报道,昨天下午,女孩的父母焦急地从扬州老家赶到了白鹭洲派出所。据女孩父母介绍,女儿今年已经25岁了,是他们的养女,离家出走已四个多月,出走的原因是女儿在大学毕业后没能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而与家里人闹别扭。与养父母在派出所见面后,该女让父母写下承担她所有生活费用的“保证书”后才露出笑脸,而她的失忆也是假装的。

昨天下午2点多,当两位年近六旬的夫妻走进白鹭洲派出所后,坐在一边的“失忆”少女并没有看到,倒是女孩的父母先发现了女儿,立即冲上去搂住了女孩,一边大叫“女儿”一边痛哭流涕。可是,眼前的女儿却一点反应也没有。派出所的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夫妻二人带进了办公室里。原来,昨天上午,一名男子来到白鹭洲派出所,称失忆女有点像他亲戚家的女儿,他们已经往南京赶了。

当民警指着老夫妻俩向少女询问是不是她的父母时,女孩竟然低头不做声,丝毫没有见到亲人的那种亲切感。女孩的父母告诉民警,其实他们一点也不怪她。据了解,这名自称叫“胡月”的女子家在扬州。她刚出生6天,父亲就去世了,因为家里还有三个姐姐,母亲实在无力抚养,就将刚出生的女儿过继给了现在的父母。2006年胡月从江苏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令她满意的工作。大约在四个月前,她因为找工作的事情和家里人吵了嘴,第二天就不声不响地离开了扬州。

胡月的父亲对民警表示,尽管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但是全家人一直都对她很好,希望她不要再跑了,全家人好好地在一起。可是即使父母这样说了,胡月依然没有当着民警的面喊一声“爸妈”。最后,经过白鹭洲派出所民警的调解,她愿意和父母一起回家,但是要求父母当着民警的面写一份“保证书”,内容是要求回家后父母要善待她,在没找到工作之前承担一切生活费用以及帮助她补办因为以前没找到工作而撕毁的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证件。父母应允后在“保证书”上签了字。女孩这才笑了一下将保证书装进了包里。胡月告诉民警,自己也是因为没有找到工作太着急了,想孝敬父母却无能为力,跑到南京来找工作却屡屡碰壁,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这才假装自己失去记忆想吓唬父母,没想到却给南京的警察叔叔增添了麻烦。

(秦公轩 裴 睿)

(报料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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