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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成功拍卖一内河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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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北海海事法院在贵港公开拍卖一艘船号为“藤县禤州11”的钢质普通内河货船,34名竞买人参与竞买,经过13轮激烈竞价,最终由来自藤县的一名竞买人出价22.6万元竞得,超出评估价2.6万元。

“藤县禤州11”号船于1993年11月建成,总吨236吨,净吨132吨,船长38.68米,宽7.2米,深2.47米。2007年3月,该船的所有人石某因拖欠藤县塘步镇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造船款34万元,被该社起诉至北海海事法院贵港法庭同时申请扣押该船舶。由于被告及船经常在外从事营运,没有固定的停靠码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扣船时机。3月22日,原告向法庭提供被告的船将于次日在广东佛山市三水区渡口码头卸货。为了抓住这一扣船时机,贵港法庭人员放弃双休日休息时间,立即驱车赶往该船所在地,顺利完成了对该船的扣押。第二天,原、被告经协商,以长期扣押船舶产生较高费用,可能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为由,共同向法院申请拍卖被扣押的船舶。法院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因船舶扣押产生的损失,准许当事人的拍卖申请。经依法委托评估船价为20万元。目前,涉及该船的债权登记案另有3件,申请债权总额2.3万元。该船以超出评估价2.6万元成功拍卖,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妥善解决该船所涉其他案件奠定了良好基础。(杨斌撰稿,邱德平编辑)

(北海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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