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一审被判18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 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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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1日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案宣告一审判决,认定陈良宇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一审判决认定陈良宇的犯罪事实为:1988年至2006年,陈良宇利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区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上海新黄浦(集团)公司、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等单位在拆迁补偿、获得财政补贴款、解决楼盘闲置问题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案发后,陈良宇动员其亲属退缴全部赃款。
受贿239万 案发后退缴全部赃款
2002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长期间,擅自决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限期转让给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导致该股权价值未按规定进行评估而被低价转让,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2亿余元。
低价转股权 给国家造成损失3.2亿
2002年至2003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明知其弟陈良军不具备土地开发的资质和条件,为徇私情同意有关部门违规为陈良军征用土地,导致537亩土地被征用,其中183亩系由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陈良军最终违规获得354亩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441万余元。后陈良军将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变相倒卖,非法获利人民币l.18亿元。
徇私征地 助其弟非法获利l.18亿
2004年,陈良宇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违反规定,帮助某公司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融资,致使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而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良宇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犯滥用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对于所犯受贿罪有悔罪表现,能够退缴全部赃款,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另悉,陈良宇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据新华社电)
滥用职权 违规动用10亿社保基金
陈良宇兄弟三人,陈良宇为长兄,陈良军是相差九岁的小弟,自小最受疼爱。据上海市政府一位老干部回忆,陈良军跟陈良宇性格、相貌并不十分相似,平日跟人打交道并不很热情。他早年开过饭店,但未有所成,后追随上周正毅,逐步熟悉了炒地炒股。(据《财经》)
【新闻挂钩】
陈良军炒地是周正毅教的
【延伸阅读】
获陈良宇“关照” 得到34.5亿社保资金支持
张荣坤拉20人“下水”
7日,“上海社保案”涉案主要人物张荣坤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没收13亿余元资产。这个不到30岁就成为巨富的人,以巨额贿赂打通权贵之门,以国家资本自造“亿万富翁”的品牌,最终难逃法网。
暴富之前 家底薄学习差但“善于组织发动人”
张荣坤1973年生于苏州,他暴富前,张家相当贫困。
在张荣坤暴富后的简历中,写着“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金融系,获得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学位”。社会上由此猜测张荣坤与陈良宇秘书秦裕是师兄弟关系。但华东师大表示没有张的学位记录。
苏州市第十一中学学籍卡片显示,张高中三年代数从未及格过。班主任的评语是,工作能力强,善于组织发动人。
张荣坤是通过行贿进入上海的,他成功地“组织发动”了大批官员:2000年以来,张荣坤向王维工、祝均一、秦裕等2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行贿,从而获得资金支持、商业机会和优质国有资产,利用做假账等手段骗取社会资金,进行扩张。
官商勾结 受陈良宇关照进富豪排行榜
张荣坤一举成名是在2002年3月:由他掌控的刚成立的福禧投资以32亿多元报价,收购上海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99.35%股权,后者拥有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30年经营权。
同年2月,陈良宇由上海市代理市长当选为市长,从1995年起给陈良宇担任秘书的秦裕成为市长秘书。此前,秦裕与张荣坤已成“密友”。2002年初,张荣坤为收购上海路桥,请王维工帮助,邀陈良宇一起用餐。张荣坤请陈良宇关照,陈良宇表示支持。
2002年到2005年,上海社保局多次动用社保资金向上海沸点投资发放贷款共34.5亿元。沸点投资从账外划给其关联企业福禧投资用于收购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等企业的股权及房产等。到2005年6月底,福禧投资参与管理的公路已达200公里,张荣坤被称为“公路大王”,2005年升至《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第16位。 (据新华社电)
上海社保案主要人物判决情况
姓名曾任职务罪名判刑情况
张荣坤
中枢人物
原上海福禧投资
董事长
涉嫌行贿、
操纵证券市场等五罪
有期徒刑19年
祝均一
关键人物
原上海社保局
局长
受贿约160万元、
挪用公款10亿元
有期徒刑18年
吴明烈
原新黄浦集团
董事长
涉华闻收购新黄埔案、
受贿1000万元
无期徒刑
韩国璋
原上海电气
副总裁
牵涉上海电气案、
受贿600余万元
无期徒刑
王成明
原上海电气
董事长
共同贪污3亿元
受贿21万元
死缓
孙路一
牵线搭桥
原上海市委
副秘书长
受贿500余万元
有期徒刑15年
秦裕
牵线搭桥
原宝山区
区长
受贿682万余元
无期徒刑
王维工
牵线搭桥
原申能副总经理
某高级领导秘书
收受张荣坤
贿赂950万元
尚未判决
陈良宇简历
陈良宇,汉族,1946年生,浙江宁波人
1984年~1985年1月 上海电器公司党委书记
1987年2月~1992年10月 上海市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2年12月~1996年10月 上海市委副书记
2002年10月~2002年11月 上海市委书记、市长
2002年11月~2003年2月 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长
2003年2月~ 2006年9月 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2006年9月24日 中共中央决定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