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案昨一审宣判 判刑18年没收30万
华龙网-重庆晨报
![]() |
启幕于2006年之夏的上海社保风暴,波及上海政要、国企高管、民营富豪近30人。经历了漫长的近两年
的侦查和审理之后,终于在昨日迎来了最高潮——陈良宇案一审宣判。
昨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一审判决,认定
陈良宇犯受贿罪;犯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昨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陈良宇案作出一审判决。据旁听人员介绍,庭审从下午2时整开始,
至2时40分结束,整个庭审持续不到一个小时。听到判决结果,陈良宇神情平静,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据悉,陈良宇的妻子及另一弟弟在宣判时,获准进入法庭旁听。
索取收受贿赂239万元
昨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陈良宇的犯罪事实为:1988年至2006年,陈良宇利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
府区长、上海市副市长、市长、副书记、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上海新黄浦(集团)公司、上海申花足球俱乐
部等单位在拆迁补偿、获得财政补贴款、解决楼盘闲置问题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
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案发后,陈良宇动员其亲属退缴全部赃款。
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2亿
2002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长期间,违反有关程序规定,擅自决定上海市城市
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限期转让给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导致该
股权价值未按规定进行评估而被低价转让,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2亿余元。
违规为弟批地获利上亿元
2002年至2003年,陈良宇为徇私情同意有关部门违规为陈良军征用土地。陈良军最终违规获得354亩土
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441万余元。后陈良军将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变相倒卖,非法
获利人民币l.18亿元。
违规动用10亿社保金
2004年,陈良宇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违反规定,帮助某公司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融资
,致使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而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良宇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犯滥用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
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对于所犯受贿罪有悔罪表现,能够退缴全部赃款,可对
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版稿件据新华社、《财经》
妻子儿子挂名领薪
陈良宇收四项贿赂
一、接受港商杨崧才贿赂,共23万元港币、10万元人民币。为此,陈良宇利用职权,帮助杨崧才的香港
财捷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合作经营上海闽江饭店的权利,并助其在后来的拆迁补偿中获得2100万元的利益。
二、陈良宇同意妻子黄毅玲在邱长清任总经理的上海MWB互感器厂挂名,并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
。从1996年至2006年间,邱长清共支付黄毅玲“工资”43万余元人民币。
三、在陈良宇要求下,申花集团原董事长郁知非安排陈良宇之子陈维力在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挂名副总
经理,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同时,郁知非还为陈维力办理公司信用卡,供陈维力个人消费。以
上两项总计35.2万元。为此,上海市财政支持申花集团4238万元。
四、陈良宇同意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为其父陈更华换房。新换住房同旧房差价大约为101万余
元。此外,陈良宇的家人还接受吴明烈的安排出国旅游,吴明烈用公款支出34.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