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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速普及注射死刑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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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成都。一个封闭的室内,“医生”将针头准确无误地扎入“病人”的静脉血管,进入体内的“药水”在两分钟内,结束了三名死刑犯的生命。这三个人,生前因各种原因杀害了他们的亲友。如果行刑提前11天,终结他们生命的会是几枚冰冷的子弹。

建国后,枪决一直是中国统一的死刑执行方式。1979年作为执行死刑的惟一法定方式,枪决被正式写入刑法。1996年,新刑诉法补充加入注射作为死刑方式之一。作为首座试点城市,1996年昆明为四名死囚执行了注射死刑。目前,云南、成都、太原全面废止了枪决,另有多个城市计划今年内全面推行。

据了解,2008年初,最高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自身条件推广注射执行方式,并开始向各中院免费提供注射药剂。学者刘仁文为此重申其观点,在死刑复核权已经收归最高法院,死刑数量明显下降的情况下,中国全面废止枪决、统一注射死刑的条件已经成熟。“下一步要做的就是修改刑法和刑诉法,把注射作为惟一死刑执行方式确定下来。”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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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行刑:全程伴有轻音乐

注射行刑共分三步进行。执行法警首先将死囚固定在注射床上,像平常给病人打点滴一样,将针头扎入死刑犯的静脉血管。这项工作一般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法医担任;接下来是注射药品,分别为“1号药”和“2号药”,待执行号令一发,执行人员手按“注射键”,两种药水相继注入死刑犯体内。最后,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来确认罪犯死亡。注射全程不超过两分钟,并伴以轻音乐为背景。

作为目前最人道的一种死刑方式,注射须赖以高昂的物质保障。注射药物的价格每剂300元,须由最高法院统一发放,须专取专用,每次领取须由地方法院两名执行法官乘飞机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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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称,现在是刑事犯罪高发期,该重判的须重判

“判死刑要以群众感觉为依据”

昨日下午,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来到广东珠海法院视察,王胜俊指出,要继续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审判政策,用好“严”的一面。“现在是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该重判的必须重判。”判不判死刑应该有三个依据,其中之一就是要把“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作为依据。

王胜俊特别指出,首先是要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审判政策,用好“严”的一面,“现在是刑事犯罪的多发期,该重判的必须重判。”对于判不判死刑的问题,王胜俊谈到三个依据:“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王胜俊特别解释:“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还要把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作为依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王胜俊也指出,对于确实有从轻情节的,也要敢于从轻判处,“要全面理解,真正认识‘宽严相济’。”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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