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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速普及注射死刑 专家称废止枪决条件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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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来自广西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进行模拟注射死刑的演练

3月11日,成都。一个封闭的室内,“医生”将针头准确无误地扎入“病人”的静脉血管,进入体内的“药水”在两分钟内,结束了三名死刑犯的生命。

这三个人,生前因各种原因杀害了他们的亲友。

如果行刑提前11天,终结他们生命的会是几枚冰冷的子弹。

建国后,枪决一直是中国统一的死刑执行方式。1979年作为执行死刑的惟一法定方式,枪决被正式写入刑法。1996年,新刑诉法补充加入注射作为死刑方式之一。

作为首座试点城市,1996年昆明为四名死囚执行了注射死刑。目前,云南、成都、太原全面废止了枪决,另有多个城市计划今年内全面推行。

从枪弹到针头,中国刑罚的人道进步在悄然加速。

刑场归来不敢喝粥与蛋汤

旁观死刑犯的公判大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人耳熟能详的集体记忆。

死刑研究学者刘仁文对二十多年前目睹的一个场景记忆犹新:一个被捆绑的女囚,脖子上挂着写有名字、打了红叉的木牌,在敞篷卡车上沿当地主干道游街示众一圈后,押往宣判大会会场。下车时,女囚被武警用力一拽胳膊,直接从车上跌滚下来。

1984年,全球已有87个国家废除了死刑。其时,联合国敦促仍延用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后,应以尽量减轻痛苦的方式执行”。

彼时的中国,“严打”正酣,盛行运动式执法。

死囚们在数量庞大的围观者面前接受公判后,直接被拉往刑场执行枪决。对中国北方一些普通百姓而言,枪决死刑犯的作用不仅是政府所宣称的“威慑犯罪,安定社会”:一些人将死刑公告下角的法院公章抠下,缝进体弱多病者的衣服里,以驱邪扶正。

1997年6月初,成都禁毒日集体宣判大会因香港回归而提前。成都某高校刑诉法副教授绉宇(化名)目击了当时的枪决现场。

刑场设在成都东郊,两个篮球场大小的空地。十余名死刑犯一字排开,各自面向一个小土坡。持枪的武警上前,在半米开外对准犯人脑袋。

枪响,子弹穿透后脑,飞出脸部,溅入土坡。

“有两名死囚倒在土坡上时还在挣扎,武警立即上前补了一枪。”绉宇仍然记得,法医验身后,书记员一一记录“×××,×弹毙命”。

根据刑诉法对死刑执行的程序规定,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法院会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法院通知罪犯家属。

“死刑犯和执行者好像一下子互换了角色。”绉宇说,从那刻起他坚定地反对死刑。

从枪决刑场回来后,绉宇和许多刚上岗的行刑法警一样,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喝粥和蛋汤,这会让他们想起四溢的脑浆。

1996年“严打”高潮过后,宣判大会规模逐渐缩小,次数也开始减少。此外,无罪推定、少杀慎杀等法治理念的普及,剧场式的宣判景观与行刑场面,渐渐退出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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