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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庆魁:代言费我只拿了100万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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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著名小品编剧、赵本山老搭档何庆魁涉嫌虚假代言“万里大造林”,非法获利600万的消息曝光。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是怎么样的?何庆魁对此消息作何反应?2日下午6:35,何庆魁给记者打来电话,在长达1个小时的通话中,他详细讲述了和高秀敏代言的经过,解释了有关此次事件的几个疑问。

疑问一:

为什么代言“万里大造林”

相关报道 何庆魁一面信誓旦旦地表白:“我之所以参加这件事,不为别的,就是要为家乡父老做点事。”一面却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收取林地销售利润和形象代言费高达600余万元,其中,打到其银行卡上的现金有197万元。

何庆魁自述 我为陈相贵植树造林的精神感动,我是看着这个公司从小壮大的。他们2003年成立,2004年开始栽树。我对陈相贵比较了解,他经商20年,几年前,拿着全部家底到内蒙古沙漠植树造林,我认为他们是一个合法公司。

何树成(何庆魁之子)补充 我父亲是为了那些树,为了绿化祖国,才这么积极。陈相贵有没有罪与我们无关,但那些树是无辜的,树是生命啊!

疑问二:

何庆魁真的拒退600万吗

相关报道 除利润提成外,司法审计显示,何庆魁已经从万里大造林公司以借款和形象代言费的名义提取了500万元。“前不久,已经派人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但何庆魁为了保住自身既得利益拒不退出。”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乌日图表示,公安机关将全力追缴,绝不让投资群众被骗的血汗钱被万里大造林公司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者们非法占有。

何庆魁自述 所谓的形象代言费高达600余万元,不准确。其实是500万,其中赞助了400万拍摄《圣水湖畔》,是签了合同的。剩下100万,是我和高秀敏做形象代言,纳税后的合法所得。高秀敏去世前半个月的2005年8月正式签订形象代言,后因高秀敏去世,2007年8月,我才续上代言。为了“万里大造林”,高秀敏带领演员,为植树造林长年巡演100多场。

内蒙古警方办案人员在北京确实找过我,交换了意见,要我退钱,那是我的合法收入,我也拿不出那么多钱,都拍戏了。

何树成补充 警方今年3月初来过我家,我在现场。他们说来追缴这笔钱,那你拿出条子来啊,凭什么说我们拿了这个钱。我父亲也说了,请你们拿出法律依据,如果有法律依据,我们就退还这笔款项。我父亲拍戏时只是象征性地从中拿的工资,那你说没给的话,我父亲也不是强盗,还能去抢啊!工资也都是陈相贵给的。

疑问三:

何与陈是不是合作伙伴

相关报道 “现有资料表明何庆魁夫妇和陈相贵是合作伙伴。”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乌日图说,2003年11月30日,何庆魁、高秀敏与陈相贵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的《合同书》。《合同书》约定:何庆魁、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与甲方共同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参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拥有甲方财务核算利润20%的所有权。

何庆魁自述 我和高秀敏在“万里大造林”没有股份,也不参与经营管理。但是,我们对广大买树的客户负有监督的责任。

何树成补充 这个事情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这是一种直接的影响,它影响了我父亲的形象,我们没有做非法的事情,我们拿到的只是应该取得的生活费。像网上说我父亲从中牟取20%的利益,那是绝对没有的事情,我们要走法律程序。父亲已在北京请了律师介入。 (据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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