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女出纳侵占近27万元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易飞宇
本报3月31日讯 某公司女出纳员丁某不将收来的现金存入公司的银行账户,竟然伪造银行印章,将公司资金截留,非法侵占公司资金近27万元。3月19日,丁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目前,丁某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2005年5月至2007年4月,丁某担任山东省某兽药饲料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出纳员,负责将该公司当日现金收入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在此期间,她利用职务便利,私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某银行的业务印章各一枚,并使用该印章伪造了两张金额分别为194220.1元、36500元的现金缴款单,利用交公司会计入账的手段,非法占为己有。2007年4月1日,丁某再次伪造了金额为35847.2元的现金缴款单一张,又利用交公司会计入账的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这样,丁某分三次非法侵占本单位现金共计近27万元。2007年6月4日,公安人员将丁某抓获。案发后,丁某及其亲友已退赔赃款105847.2元,其余赃款未追回。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认为,丁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继续追缴丁某侵占单位的未追回的赃款。